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湜集說。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鄭玄注言獨母在。於贈拜得稽顙。則父在。

贈拜不得稽顙。孔頴達䟽正義曰。前明父母俱在。故不杖。不稽顙。此明父没母在。爲妻得有稽顙。不稽顙二義。母在不稽顙者。謂母在爲妻子尋常

拜賓之法也。 稽顙者。其贈也拜者。但父没母在。稍降殺於父。故爲妻得有稽顙。稽顙之時。其稽顙者。有他人以物來贈已。其恩既重其謝。此贈之

人時爲拜得稽顙。故云其贈也拜。於此拜時而得稽顙。衛湜集說爲長子杖。至其贈也拜。 嚴陵方氏曰。父母在。則爲妻不杖不稽顙。爲尊者厭。不

敢盡禮於私喪也。母在父没則爲妻亦不稽顙。則容杖矣。然於拜贈之時。亦稽顙焉。凡以别。於父在之時也 山隂陸氏曰。適子爲妻如此。則庶子

父雖在。以杖即位可也。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䟽。陳澔集說母在不稽顙。至其贈也拜。 贈。謂人以物來贈已。助喪事也。母在雖不稽顙。惟拜

謝此贈物之人。則可以稽顙。故云稽顙者。其贈也拜。一說。贈。謂以物送别死者。即既夕禮所云贈。用制幣也。彭氏纂圖註義此一節。論母在爲妻獨於

贈拜得稽顙之禮。餘同前衛湜集說。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

不反服。鄭玄注其君尊卑異也。違。猶去也。去諸侯仕諸侯。去大夫仕大夫。乃得爲舊君服。孔頴達䟽違諸至反服。 正義曰。違。去

也。去諸侯謂不便其君及辟仇也。之。徃也。已若本是諸侯臣如去徃仕大夫。此是自尊適卑。若舊君死。則此臣不反服也。言不反者。謂今仕卑臣不

可反服於前之尊君也。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者。此謂本是大夫臣。今去仕諸侯。此是自卑適尊。若猶服卑君。則爲新君之耻也。故亦不反服舊君

也。 注。其君至君服。 正義曰。鄭以經尊卑不敵不反服。若所仕敵。則反服舊君。服齊衰三月。要義有爲舊君不反服。見前注䟽。劉廠七經小傳此

言違而仕者則不反服。舊君避新君也。然而違而未仕者。聞舊君之喪則反服爾。春秋。傳所謂未臣焉。有伐其國者。反之死可矣。既臣焉。而反死之

則不可。鄭玄云。去諸侯仕諸侯。去大夫仕大夫。乃得爲舊君服非也。衛湜集說嚴陵方氏曰。或違尊而之卑。或違卑而之尊。皆不敢反服於舊君者。

以尊卑異體故也。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䟽。清江劉氏曰。見前小傳。陳櫟詳觧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本臣諸侯。今去諸侯徃仕於大夫。是自

尊適卑。不可爲前之尊君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本臣大夫。今去大夫徃仕於諸侯。是自卑適尊。不可爲前之卑君反服。君尊卑異故也。去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