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7459.pdf/13

此页尚未校对


妹子姓。𣅜坐于西方。鄭玄注士賤同宗。尊卑𣅜坐。凡哭尸于室者。

主人二手承衾而哭。鄭玄注承衾哭者。哀慕若欲攀援。陸德明音義扳本又作攀。普班反。一音班。援。音爰。

徐。于願反。孔頴達䟽大夫至而哭。 正義曰。此一經明大夫初有䘮哭位之禮。其有命夫命婦則坐無則𣅜立者。謂哭位之中有命夫命婦。雖有

卑於死者以其位尊。故坐哭。若其無命夫命婦。雖尊於死者。亦𣅜立哭。注命夫至者立。 正義曰。知命夫命婦來哭者。同宗父兄子姓姑姊妹子

姓也者。案左氏傳。士踰月外姻至。今大夫初䘮。正尸無容即有異姓。故知是同宗之親來哭者。知非異姓。𡖖大夫來弔者。以其與主人等並列哭位。

故列是為䘮來哭者。若有弔者。當立哭不得坐也。此大夫之䘮。不顯父兄子姓。及姑姊妹哭位者。約上文君䘮。及下文士䘮畧可知也。云凡此哭者。

尊者坐。卑者立。皇氏云。凡謂君與大夫其哭者。若爵位尊者則坐。故上文君䘮。子及夫人坐。大夫之䘮。主人主婦命夫命婦𣅜坐是也。君之䘮。𡖖大

夫𣅜立。大夫之䘮。非命夫命婦者𣅜立是也。此云尊卑。非謂對死者為尊卑也。若其今所行之禮與古異也。成服之後。尊於死者則坐。卑於死者則

立也。 注士賤至𣅜坐。 正義曰。君與大夫位尊故坐者。殊其貴賤。士既位下。故坐者等其尊卑。無所異也。陳澔集說大夫之䘮至主人二手承衾

而哭。承衾而哭。猶若致其親近扶持之情也。謂初死時。䟽曰見前䟽。黄震日抄大夫之䘮至坐于西方。大夫變子。言主人下於君也。彭氏纂圖註義

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此承上文通言主人在室。哭尸之禮。

{{{caption}}}





君之喪未小歛。為寄公國賔出。大夫之喪未小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