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絶響者也。自夫編年易而紀。傳興。吾夫子一字之㫖。殆不可繼。遷固盖粗窺之而不免有所牴牾公之新書。例則遷固。而法則春秋所謂大法。公盖

得之矣。或者徒見彦愽大有其為體一。而名字之或差。德彛元齡之徒既以字行。而制告之或戾。以為公之失在於無所訂正。吁。是何足為公之累

哉。公之作是書也或采諸碑志之所述。或摭諸制命之所遺名字異同。惡能詳究之哉。則亦踵其舊而闕其疑可也。且老子一人爾。史記所傳。既以

耳名而或曰老萊。或曰太史儋。莫不備録。公於跋古。第疑其非。而未甞主其一。公之意史遷意也。况公之集古秦之鍾韓城之鼎。岐陽之皷。是皆微

物也。一有異說。猶兩存以俟其後。則名字之際。豈不其然。或者又見元齡師古之名。悉以制正。而士廉德彛三子則遺之。其。惑也滋甚。吁。此正所

以兩存之也。盖正元齡師古之名。則知遺制之可信。置三人而不之正。則知舊史之可憑。是亦。傳疑之義也。且孟獻子之友五人。孟子非不能旁搜

而備記也。今所著者。樂正裘牧仲。而三人者則忘之。盖著其二者。知所可知。而忘其三者。疑則闕也。公之於五人。其名其字。或正與否。公之意。孟子

意也。况公之集古。盖甞謂碑碣鉻志。其世繫子孫官封名字無情增損。每據以正史。則凡有可據。宜無不正也。而薛仁貴名禮。載於碑明矣。今則仁

貴其名而未始增。孔頴達字仲逺。載於碑明矣。今則仲達其字而未始易則夫名字之正與否。公曷甞加意於其間哉。 唐史非一人作。 作史者

非一人。則所以足其史者非一事。夫惟不可以一事足也。則所得不能無先後而作者非一人。則所見異同。亦或不免。唐之新書。其采摭搜獵。可謂

勤且愽。傳張廵則得之李翰。傳叚秀實則得之柳宗元。至於姚崇十事。舊史不傳。而新書則詳之。彼其所得者不一。惟恐夫事之有所遺也。求無遺

乎其事。則眞偽是非。初不之辨。非不辨也。不暇辨也。而况乎名字之不必辨也。而又秉筆之士。類非一人。當是時宋公祁。范公鎮。與夫王疇。宋敏

求之徒。並典其事。而列。傳之作。宋公實尸之。則刊其舛戾。正其重椱。在公有不可專者吾固非以閣筆相視者期公也。誠以名字之訛於大法。初無

加損。則不若兩存之也。歐陽公存大義。 我宋歐陽文忠公脩。在仁廟朝甞受詔脩唐史矣自慶曆開局。迨嘉祐成書。凡三百年興衰得失之迹。

皆聚此書。炳而。易見也。實而無華也。遷固而下。皆公所僕視。然考之温氏兄弟德彛元齡之徒。名字之細。容有未正。則其為書。似不能無失。愚切謂

公深知作史之體而不見其失也。何以言之。公忠厚人也。方其脩書也。紀志表則公領之。傳則宋景文公祁領之。其書諸臣名字之不同。則景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