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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本等格名次。不許援宗室恩例攙越。奉聖㫖依將宗學上舍人與注教官差遣。仍在太學前名陞補内舍人之次。

侍郎左選申明端平二年七月十一日。尚書省批下吏部。勘會選人。有因監司郡守按發指揮。不得與親民差遣人。嘉定九年。朝廷分别。行下詼

載教授爲親民指揮。内備據臨安府稱教官乃是師儒之職。不係親民。今措置欲將選人如係進士出身。一時爲監司郡守按發。不注親民差遣。其

刑寺約係公罪免約法。不係贜私。别無不應注教授事節。及非按察。永不得與教授差遣人。乞與照本格故行。注授經使逺小教授。若係指揮。不得

與教授差遣人。即不在注授之數。後批送吏部。從所申事理施行。淳祐一年正月十日。尚書省箚子。吏部申選人有出身𢟍貳考。年叁拾以上無

過犯人。赴部叄注。雖依格合注教授。緣無免試恩例。止注殘零闕教授。依條不作破格殘零。本部若與放行。則礙破格之條。若不放行。則礙合注之

格。欲乞似此陳乞之人。許注授兩淮川廣小郡教授。湏乆榜無人願就已及㭍箇月以上者。若中州經使教授。不許注授。箚付吏部從所申事理施

行。景定二年四月空日。尚書省箚子。侍御史孫附鳳奏。行下銓曹釐正弊例。書院山長闕。凡有出身人許令之任。特科文學冒注此闕。並令改注

簿尉差遣。仍乞行下春官應省闈。奏名之人。湏經覆試合格。方許集注。不許以願附特科爲名。冒陳出官。奉御筆依本所看詳前項指揮。特科冒注

山長。並令改注簿尉。續有景定三年九月指揮。特科文學。並令注主學。今聲說照用。

知縣縣令尚書侍郎左右選通用令諸緣邊次邊知縣縣令闕。並通差四選官。各

依本選法差注。尚書左選。如遇合出知縣闕。縣令闕同。並關三選出闕。如同有四選官指射者。先差京朝官。次大使臣。次選人。次小使臣。諸捧

香恩澤補授人。不注知縣縣令。破格准此。尚書侍郎左選通用令諸知縣以優等注家便者。仍陞本等名次之上。

其繁難縣。許指射應入選闕壹次。不限資序。先次差注。本條專差知州通判者非。

尚書侍郎左右選通用申明淳熈元年九月十三日。樞宻院箚子。樞宻院奏勘會。近降指揮。緣邊知縣縣令。並通差文武臣。已修立成法外。右三

省樞宻院。同奉聖㫖。兩淮荆襄次邊界知縣縣令闕。今後令吏部依緣邊邊通差文武臣法差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