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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下廉一百二十。下法定一又於上商之次續商置得數第二位四。以乘下法入廉一百二十四乘下廉入上廉共五千八百九十六。乘上

廉併爲立方一十三萬一千五百八十四命上商除實盡。得三乘方一面之數如三位立方。依第二位取用又術曰兩度開平方開第一次

平方得一千一百五十六。開第二次平方得三十四。





永樂大典卷之一六千三百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