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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8〕44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充分发挥 质量认证在传递质量信任、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我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 2022 年,我省质量认证制度基本完备,质量认证供给更加充分,产业能级不断提升, 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质量认证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不断延伸,有效覆盖重点产 业质量认证需求,促进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全省检验检测认证产业 收入达到 300 亿元以上,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全面建成并高效运行。 具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品字标”认证体系初具规模,形成品牌集聚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制造业质量认证工作。全面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第三方 评价方式驱动管理提升、生产优化,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强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技术服务保障,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 济、节能环保等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开发质量认证管理工具,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 装备检测评定的标准、检测和认证方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持续开展传统产业和 产品对标达标活动,重点推动消费品制造领域、原材料制造领域、机械装备等零部件制 造领域开展质量诊断服务,找准优势和短板,推动企业转变管理和建设方式,促进优势 产业加快升级,倒逼落后产能加速出清。对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 系改革,推行浙江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体系,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 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加大乡村振兴认证供给。加快构建以“丽水山耕”为示范的“品字标”农产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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