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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办发〔2017〕97 号)精神,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省实 际,借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程透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 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本实施意见所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 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 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 (一)突出重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按照决策、执行、管理、 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 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 1 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 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 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 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 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 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法规政策、 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补充 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履约信息、交易活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 3 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法规政策、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 息、成交结果、履约信息、交易活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 4 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法规政策、 意见征询(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采购文 件意见征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公告(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采购文件、采 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终止公告、采 购结果变更公告)、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公告、对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