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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8 期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和各市、县 【市、区]政府负责,2019 年起持续推进)

(三) 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各地要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 评审等工作流程,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强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之间,省和市县之间,项目库年度之间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针对不同类 型的支农事项和项目性质,分别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支持方 式,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 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和各市、县[ 市、区]政府负责,2019 年起持续推进)

(四)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防止借统筹整 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 ,完善决策程序 ,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 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 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 用的涉农资金 ,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 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 村厅、省林业局等和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2019 年起持续推进)

(五)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地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 意见,将涉农资金政策制度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健全公布公示制度,逐步实现涉 农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 + 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 ,完善行政村公布公示制度。( 省财政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和各市、县[市、区]政 府负责,2019 年起持续推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 任,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体系设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 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 理为抓手 ,指导和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 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评价等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涉及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时,遵循精准使用原则,不得用于非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非扶贫领 域。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

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良好局面。(各市、县[ 市、区]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一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