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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紀事本末卷十一
開國法制兵制及官制
明神宗萬厯十五年春正月滿洲始定國政禁悖亂戢盜賊法制以立
四十三年冬十一月滿州置理政聼訟大臣五人札爾固齊(蒙古語理事官也)十人佐理國
事凡有聼斷之事先經札爾固齊十人鞫訊然後言於五大臣五大臣親行覆審然後言於諸貝
勒衆議旣定猶恐有𡨚抑國主更詳問之詳愼訟獄國人稱之
十二月滿洲定兵制先是萬厯十一年滿洲以甲十三副攻圖倫城破之益厲兵力得以次削平
諸部初定出兵校獵不計人數之多寡各隨族黨屯寨而行每人各取一矢凡十人設長一人領
之其長稱爲牛彔額眞後於二十九年正月閒以諸國徠服人衆編三百人爲一牛彔每牛彔設
一額眞(後改稱爲牛彔章京卽佐領)至五牛彔設一甲喇額眞(後改稱甲喇章京卽參領
)五甲喇設一固山額眞(後改稱固山章京卽都統)每固山額眞左右設兩梅勒額眞(後
改稱梅勒章京卽副都統)初設有四旗旗以純色爲別曰黃曰紅曰藍曰白至是增設四旗參
用其色鑲之幅之黃白藍者緣以紅幅之紅者緣以白共爲八旗行軍時地廣則八旗並立地狹
則八旗合一路而行軍士禁喧囂行伍禁攙越當兩軍交戰被堅甲執長矛大刀者爲前鋒被輕
甲善射者自後衝擊俾精兵立馬他處相機接應焉
四十六年夏四月滿洲頒定練兵之制其法每一牛彔製雲梯二出甲二十以備攻城凡兵士自
出兵日以至班師各隨牛彔勿離如離本纛執而詰問之甲喇牛彔等管官不以所頒法令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