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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紀事本末卷二十

  文字之獄

聖祖康熙二年夏五月詔戮浙江湖州府民人莊廷鑨屍其父莊胤城弟莊廷鉞均立斬初明故

大學士朱國楨私著明史稿未刊而國亡家亦中落以稿本質金於廷鑨廷鑨易己名刻行之補

入崇禎一朝事中有萬歷閒總兵李成梁捕斬建州衛都指揮王杲語歸安知縣吳之榮方罷官

謀起復因舉發其事廷鉞入賄得免廷鑨死其父胤城乃稍易書中指斥語再版刊行之榮恨計

不售更購初版上之法司遂興大獄致仕侍郎李令晳爲作序亦坐死且殺其四子幼子年十六

法官命減供一歲例得免死幼子不忍獨生卒不易供而死序中所稱舊史朱氏者指國楨也之

榮素怨南潯富人朱佑明遂嫁禍且指其姓名以證並殺其五子其餘書中列名及官吏失察與

刊刻收藏人株連死者七十餘人婦女幷給邊而之榮卒以此起用並以所籍朱佑明之產給之

後仕至右僉都

六年夏四月殺江南民人沈天甫呂中夏麟奇天甫等撰詩二卷語多忌諱嫁名黃尊素百七十

六人作陳濟生編輯吳牲等爲之序持向牲之子元萊所詐索財物元萊察其書非故父手蹟控

於廵城御史以聞下法司嚴審以天甫等誣陷平民謀叛皆伏法諸被誣者雖事終省釋而生死

多不可知矣

五十二年春二月殺翰林院編修戴名世戮學士方孝標屍時詔修明史已數十餘年而館臣採

錄遺書率多忌諱致屢裁稿而未吿成名世心竊痛之因著孑遺錄以見其槪又與其門人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