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pdf/104

此页尚未校对

过量或长期吸食这些物质可导致精神错乱和大脑器质性损伤。

(四)哌嗪类

一般为苄基哌嗪或苯基哌嗪的衍生物,具有类似于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的兴奋和致幻作用,但效应较温和,持续时间也更长。

(五)氯胺酮

为分离型麻醉剂,使用导致分离状态,出现知觉损害,“人格解体”、“去真实感”、体象改变、梦境感觉等。该物质在我国属于已列管的精神药物。

(六)植物性物质

植物性物质包括恰特草、鼠尾草、帽蕊木等含有精神活性物质,均有致幻作用。

(七)色胺类

为色胺衍生物,使用后会产生迷幻现象,并出现兴奋、肌紧张、心率过速等症状。

(八)其他物质

包括氨基吲哚类、苯环己基胺类、镇静类(如γ-羟基丁酸酯)等多个类别,分别具有致幻、兴奋、麻醉、镇静等作用。

在以上类别中,合成大麻素类和合成卡西酮类数量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

二、识别与治疗

新精神活性物质出现时间较短,种类繁多,药理作用各异,其成瘾性和长期生理/心理损害等临床特征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且无法通过常规毒品检测获得实验室证据支持,因此准确诊断新精神活性物质所致障碍存在很大的困难。识别新精神活性物质所致障碍主要要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