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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患者及家属(或监护人)与医务人员建立治疗联盟,良好的医患联盟可提高患者的依从性。维持治疗药物选择应考虑患者既往的发作情况及用药史。维持期一般延续急性期有效的治疗方案。随着治疗的继续,在患者心境稳定的情况下,可以逐渐减少药物的剂量或减少药物种类,改变急性期常用的药物联合治疗方案。若患者对药物耐受性好,不宜过快减量以防止引起患者复燃或复发。可以通过监测血药浓度来辅助确定维持治疗剂量,同时充分考虑患者的耐受性。维持治疗期间,应定期观察患者甲状腺功能、肝肾功能、血脂、血糖、泌乳素及体重等指标变化,积极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提高患者依从性。

1.药物治疗。维持治疗可以单用心境稳定剂(锂盐、丙戊酸盐、拉莫三嗪、卡马西平或奥卡西平等),也可以单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或者上述二类药物合用。在疗效方面,心境稳定剂及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各有特点。锂盐对典型心境发作、有明显缓解期的双相障碍Ⅰ型患者疗效更佳;丙戊酸盐对具混合特征、快速循环特征的患者疗效较佳;拉莫三嗪对双相障碍抑郁发作的治疗及预防效果较好,被推荐用于抑郁发作严重且以抑郁发作为主的双相障碍Ⅰ型患者的维持治疗。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具有明确的心境稳定作用而被推荐于维持治疗。联合用药通常疗效更佳,但在合用药物时,通常某种药物剂量需要小于单一用药的剂量。不推荐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长期用于双相障碍的维持治疗,使用过程中若诱发抑郁症状,更应尽快停用。除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及发作特点,维持期治疗应特别重视患者的耐受性,要评估不同药物的不良反应。由于存在较高的转躁风险,抗抑郁药一般不建议用于双相障碍Ⅰ型患者的维持期。即使某些抑郁发作患者已在急性期使用,维持期也应尽量停用。如果双相障碍Ⅰ型患者有焦虑症状,可予抗焦虑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