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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 具体诊断条目及诊断标准
编码 诊断条目 症状学标准 病程标准 严重程度标准 排除标准
F32.0 轻度抑郁发作 核心症状2条
附加症状2条
至少2周 对社会功能造成一定困难 除外脑器质性疾病、躯体疾病、某些药物和精神活性物质等引起的继发性抑郁
F32.1 中度抑郁发作 核心症状2条
附加症状3条
对社会功能造成相当困难
F32.2 重度抑郁发作,不伴精神病性症状 核心症状3条
附加症状4条
社会功能几乎不可能继续进行
F32.3 重度抑郁发作,伴精神病性症状 F32.2基础上伴发妄想、幻觉或抑郁性木僵 同F32.2
F33.0 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轻度发作 目前符合F32.0 既往至少两次发作,之间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本次发作至少2周 同F32.0
F33.1 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中度发作 目前符合F32.1 同F32.1
F33.2 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发作 目前符合F32.2 既往至少两次发作,之间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本次发作至少2周 同F32.2 除外脑器质性疾病、躯体疾病、某些药物和精神活性物质等引起的继发性抑郁
F33.3 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发作 目前符合F32.3 同F32.2
F33.4 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缓解状态 目前为缓解状态 目前的社会功能正常
F34.1 恶劣心境 长时间的低落心境,目前不符合F33.0或F33.1,但既往可以曾符合F33.0标准 数年甚至终生 尚能应付日常生活中的基本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