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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恢复正常或稳定缓解至少6个月。

4.复燃(relapse,R):指患者病情在达到有效或临床治愈、但尚未达到痊愈时又出现症状加重,或在治疗有效的6个月~9个月内,病情再次加重。

5.复发(recurrence,R):指痊愈后一次新的抑郁发作。

(二)治疗方法

1.药物治疗

(1)治疗原则

①充分评估与监测:对疾病特点及影响用药的生理、心理社会因素进行充分评估,定期进行疗效、耐受性、安全性的量化监测。

②确定药物治疗时机:轻度患者应在2周内进一步评估病情的进展以决定是否用药。中、重度患者应尽早开始药物治疗。

③充分治疗:充分治疗是指充分的剂量和充分的疗程。充分剂量通常指不低于剂量范围下限的药物剂量;急性期充分疗程的最低标准是6周。过早地中断治疗或换药不利于评价药物的疗效,也是导致病情迁延不愈的危险因素。

④个体化合理用药:根据临床因素进行个体化用药选择,如药物疗效或不良反应的性别差异、代谢差异、躯体情况、既往用药史及患者的意愿等。

⑤确定起始剂量及剂量调整:选择适宜起始剂量,通常在1周~2周内加量至有效剂量。服药2周~4周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决定是否进行剂量调整。

⑥换药:足量治疗6周无效可考虑换药,换药并不局限于在不同种类之间,同一类药物之间的转换仍然可能获得更好的疗效。换药期间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