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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躯体变形障碍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目前研究表明存在生物、心理及环境的多因素影响。躯体变形障碍和强迫症有共同的遗传学基础,其中65%的相关表型可以通过共同的遗传因素解释,且躯体变形障碍一级亲属中强迫症的患病率高于普通人群。

目前普遍认可的心理学解释是认知-行为模式假说,该假说认为个体外貌的外在表现形式(例如照镜子)或一个冲动的念头激活了扭曲的心理意象,选择性关注增强了个体对意象和其中一些特征的意识,导致某些部位被放大。这些意象被用来重建一个人在镜子中的样子,并被认为也是在别人眼中的样子,最终导致了对外表评判的扭曲。此外,经典和操作性条件反射假说认为,与个体外表有关的不良经历均是非条件性刺激,可以引起非条件性负性情绪反应,当其与身体的某些部分关联起来时,有关这些身体部位的评价也会变为负性。

环境因素包括童年期创伤及负性生活事件,这些创伤可能干扰了个体正常的心理发育,导致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以消极的态度对待身体的某些部位。有些躯体创伤也可能导致一些没必要的对外表的过度关注。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1.尽管躯体变形障碍患者外表正常或近似正常,他们仍主观上认为其外表的某些地方是丑陋的,例如认为自己耳朵太低或发际线太高等。患者常因此苦恼,并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重复行为,如照镜子、检查自己、用化妆品进行伪装修饰等。患者常希望自己能和想象中的样子不同或是能对他们的外表满意,为此甚至到皮肤科治疗或进行整容手术,导致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心理社会功能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