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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共9个等级。HRS量表总评分是通过计算五个项目的总和来获得的。该量表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和可靠性。

四、诊断及鉴别诊断

(一)诊断要点

根据DSM-5,囤积障碍的诊断要点如下:

1.持续地难以丢弃或放弃物品,无论其实际价值如何。

2.丢弃困难是由于感觉到积攒物品的需要及与丢弃它们有关的痛苦。

3.难以丢弃物品导致物品的堆积,导致使用过程中生活区域的拥挤和杂乱,且显著影响其用途。但有可能因为第三方的干预(例如家庭成员、清洁工、权威人士),生活区域并不杂乱。

4.囤积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包括为自己和他人保持安全的环境)。

5.囤积不能归因于其他躯体疾病(例如脑损害、肌张力减退-智力减退-性腺功能减退与肥胖综合征)。

6.囤积症状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解释。

(二)鉴别诊断

1.继发于躯体疾病的囤积障碍:脑外伤、脑肿瘤切除术后、脑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痴呆等疾病可能导致囤积症状。尤其是前腹内侧前额叶和扣带回皮质的损伤与囤积症状相关。在这些人群中,囤积症状的发生与躯体疾病有明确的时间联系,且其中一些人看起来对他们收集的物品并无兴趣,可以轻易丢弃它们,另外也有一些人不愿意丢弃任何物品。

2.神经发育障碍:孤独症谱系障碍或者智力障碍的患者可因兴趣狭窄或认知功能缺损表现出刻板的囤积行为,鉴别的要点在于孤独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