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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分离障碍

第一节 概述

分离障碍(dissociative disorder)是一类很早就被记载的综合征。在近现代精神病学历史中,其内涵和外延尚未确定,名称历经多次演变。中文名称曾用译自西文“hysteria”的“歇斯底里”,后改称“癔症”,包括癔症性精神障碍和癔症性躯体障碍,亦称分离性癔症和转换性癔症。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中文文献曾将其当作神经症之一,主要围绕癔症的精神障碍(包括情感暴发、意识障碍、遗忘、漫游、身份障碍、假性痴呆、精神病状态等)、运动障碍、感觉障碍、自主神经和内脏功能障碍进行论述。在ICD-10中,癔症被分离(转换)障碍[dissociative(conversion)disorders]所取代,但其中的自主神经和内脏功能障碍表现多被移往躯体形式障碍项下。ICD-11沿用分离障碍概念,将转换障碍作为分离障碍下的亚类,改称为分离性神经症状障碍。另外,将原来归于“其他神经症性障碍”的人格解体-现实解体综合征纳入分离障碍。在DSM-5中,转换障碍则历史性地与分离障碍分开,被移到“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大类之下。

分离障碍指的是患者非自主地、间断地丧失了部分或全部心理功能的整合能力,在感知觉、思维、记忆、情感、运动及行为、自我(身份)意识及环境意识等方面出现失整合状态,即所谓的分离状态。这种状态可能是部分的或完全的,持续时间从几分钟至数年不等。

一、病理、病因与发病机制

(一)生物学因素

1.遗传

家系研究发现,男性一级亲属的患病率为2.4%,女性一级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