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pdf/361

此页尚未校对

第十三章 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根据ICD-10的诊断分类框架,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种类型的成人人格障碍以及性身份和性偏好障碍。

第一节 人格障碍概述

一、概述

人格障碍是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并具有稳定和适应不良的性质,同时伴有自我和人际功能的损害,这种损害不符合个人发展阶段和社会文化环境。

人格障碍没有明确的起病时间,不具备疾病发生发展的一般过程。通常开始于童年期或青少年期,并长期持续发展至成年甚至终生,因为其适应不良的行为模式难以矫正,仅有少数患者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严重躯体疾病、伤残、脑器质性疾病、精神障碍或灾难性经历之后发生的人格特征偏离,应列入相应疾病的人格改变。儿童少年期的行为异常或成年后的人格特征偏离尚不影响其社会功能时,暂不诊断为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患病率的调查结果因评定方法和调查地区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最低为0.1%,最高为13.0%。人格障碍的危险因素包括:父母过度保护、否认拒绝型养育方式、父母关系不良、单亲家庭、被虐待。

本节根据ICD-10和DSM-5对人格障碍进行讨论,两个诊断分类系统标准条目较长,基本条目和内容相近,但两者在措辞上略有差异。ICD-10缺乏对边缘型人格障碍的具体描述,并且没有给出自恋型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因此对这两种人格障碍依据DSM-5进行描述和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