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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40.6 |酒精所致精神病性障碍 |- |6C40.7 |酒精所致其他障碍 |- |6C40.70 |酒精所致心境障碍 |- |6C40.71 |酒精所致焦虑障碍 |- |6C40.Y |其他特指的酒精使用所致障碍 |- |6C40.Z |酒精使用所致障碍,未特指的 |}

四、诊断原则与思路

物质使用所致障碍的临床表现复杂,同一种精神活性物质在使用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表现,而不同精神活性物质的临床表现可能类似。而高发生率的多药滥用、精神障碍共病等使诊断更加困难。由于问题的敏感性,所获得的资料可能不重要、不正确,也增加了误诊的可能性。

(一)诊断思路

对物质使用相关障碍诊断一般采取病因诊断与症状群诊断相结合的诊断思路。就物质使用相关障碍的信息获得方面,注意回答以下方面问题:

1.使用何种/几种物质?剂量、频度等,使用什么主要药物,特别是入院前药物使用情况,最后一次使用药物的剂量与时间等?有无患者隐瞒的药物?

2.既往、目前有哪些临床症状,构成何种综合征?特别是中毒、戒断症状表现与严重程度。

这些症状、综合征与药物使用的时间关联,其表现是否能用所使用药物的药理作用所能解释,是否有物质使用障碍不能解释的精神症状?

3.既往、个人史,如躯体、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包括人格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