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三年及九年止坍荒田二十六頃二十三畝八分一
釐六毫於乾隆四年 題准豁除
實在原額並溢額田塘共六千七百四十九頃二十畝三
分九釐八毫九絲地一千五十五頃六十一畝四分二
釐六毫一絲每地一畝四分一毫三絲七忽二微二纎
折田一畝該折實田七百五十三頃二十七畝一分八
釐六毫八絲五忽六微
以上田地塘共折實田七千五百二頃四十七畝五分
八釐五毫七絲五忽六微内應徵田糧時價等銀二萬
二千六百二兩五錢二分四釐又攤徵人丁銀二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