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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四年免順治十八年以前錢糧

   二十年免十七年以前錢糧

   二十四年免所運漕糧三分之一

   二十六年免自十三年以後加增雜稅銀兩

   二十八年免應徵各項錢糧

   三十四年免三十年以前積欠及帶徵銀米

   三十八年免三十六年以前地丁雜稅

   四十一年地丁錢糧全行豁免

   四十八年地丁錢糧全行豁免

   五十七年災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