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道光巢縣志.djvu/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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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舊設民兵一百五十六名後裁一百六名存五十名嗣

 兩次裁去三十名存二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按于志田賦項

 下載民壯共二百名歲支工食銀二千三百九十九兩五錢三分與馬志異前明制度不可考矣

縣舊置弓兵二十名後裁十六名存四名隸焦湖司廵檢

 乾隆三十五年改柘臯司添置弓兵四名

駐防外委向無署賃民屋居之乾隆十八年於城內牛山

 搆屋數楹旋圮三十年始將西門内廢倉詳請上臺改

 建營房

演武㕔在縣城東姚忠毅公廟後平岡里許可列千人屋

 凡七楹旁築旗臺後繚周垣前列重門制度偉麗今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