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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一八四〇年鴉片戰爭以後被 英國佔領。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 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一九九七年七 月一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 香港的共同願望。

爲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况,國家决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 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 特別行政區,並按照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的方針,不在香港 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 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 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 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