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5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一).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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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新開鹽場、新定中納鹽粮及戶口食鹽則例皆書。
  一、凡朝賀禮儀及冠服之類有新定或損益舊制者書。
  一、每歲 聖節、正旦、冬至、 郊祀、慶成大宴皆書。遇節賜宴亦書或奉 旨罷免亦書。
  一、 車駕視學、耕耤、禮儀、恩賚備書。公、侯、伯年少有 特旨送監讀書,及四夷遣子入學皆書。已故大臣并見在三品 以上,子孫以例入監皆書。監生撥歷等項事例有新定 者亦書。
  一、提督學校條例有更定,并各處學校增設、裁革及歲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