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 宗廟、 社稷及一應神祗壇塲皆書。
一、 山陵營建或修葺皆備書。建各王、王妃、公主墳皆書。其制度有 損益亦書。
一、內府工作織造、採辦皆書。
一、修繕各處城池、屯堡及新建者皆書。
一、差官各處提督圩田、水利及新開修治河渠、圩岸、橋道 皆書。有奏 請修築陂塘等事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