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6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二).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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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露臺百金之費,身衣戈綈,足履革舄;宋仁宗見後宮首飾珠 玉,輒閉目不視;我 太祖乘輿服御,以銅代金; 成祖所服衣 袖,至於敝垢。夫豈不知享有四海之富,而為此其意?或以尺帛 一錢,皆出于百姓之膏血,故有所靳而不忍妄用也。願 陛下 以此軫念,自後帑藏支費,必取弘治以前舊藉,一一遵守;而又 躬行素約,自禁近始,宮室之奉但仍舊貫,乘輿服食之物,悉從 裁省;凡宮中冗聚之人、奇巧之玩,無名賜予、無度取索,一切出 而罷之。此所以愛養基本,而安國家之大務也。」

其七曰《攬權》:「權 柄者,神聖之所資也。故當常使在上,而不可使在下。《洪範》有言: 『惟辟作威,惟辟作福。』言權不可分也。漢之衰也,元帝移於近嬖, 孝成委于臣下,至唐永淳間,悉歸宮掖,天子拱手而已。此所謂 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未有不傷敗者。宋臣呂公著曰:『欲威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