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6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二).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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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自 英宗皇帝以沖年即位,輔臣偶從權宜,創為早朝奏事 之例,遂相沿不改。然所奏者,惟常行數條,先期擬答,承旨即退, 具文而已。 孝宗皇帝時,雖循往例奏事,猶日接見大臣,從容 延訪,故弘治之政于今稱盛焉。

恭惟 陛下總攬萬幾,章奏紛 沓,今視朝之後,即深居法宮,不與大臣面議,則內閣擬票,豈能 一一盡究意指? 陛下且將自竭聰明以臨之,誠恐 聖慮既 煩、 聖躬必倦,倦心一起,百弊俱生,此不可不慎防其漸也。

自 今喪禮稍暇,宜強抑哀情、軫念大計,每日朝罷,必御文華殿,令 三四輔臣不時進見,凡興革用舍大政,咸與面計裁決。事屬六 部,則召對諸卿,義當疑難,則顧問儒臣,神智不勞,而聰明日擴, 萬代瞻仰,在此舉也。

臣又考前代宰相入閣議事,必使諫官隨 入,諸所陳奏,皆得預聞。而國朝之制令,六科輪官于殿廷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