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6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二).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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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 聖旨。蓋亦前代遺意,乞恢弘舊典,此後接見大臣,必命 科臣更番隨入,凡有奏事不忠者,聽其面折是非,或退而參論, 則大臣咸盡誠款,而 聖體亦得垂拱仰成。」

上是其言。

○壬戌,禮部會官上議言:「 聖母懿德隆備,慶源攸 鐘,誕育 聖躬,嗣登大寶。請追尊為 皇太后,更薦 尊謚,其 奉遷 梓宮,祔葬 永陵。禮儀及特建專殿享祀之所俱,宜下 內外諸司預行飭治。」

報可。

○吏部奏:「 先朝建言得罪諸臣,如 通政使樊深,都給事中丘橓、楊思忠、尹相魏良弼、李用敬,左給 事中陳瓚,給事吳時來、周怡、沈束、顧存仁、趙輄、張選、袁世榮,御 史何維柏、趙錦、張登高、黃正色、方新、張槚、淩儒、申仲、王時舉、馮 恩,郎中徐學詩、周冕,主事張翀、董傳策、劉世龍、唐樞,大理寺寺 正毋德純等,凡三十三人。宜遵 遺詔錄用。」

報可。

是日遂除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