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欲力及之而不可得也蓋理民之遊地著爲本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而三代未嘗有税人之
法自秦廢井田任民兼幷於是始舍地而税人漢
無授田之法豪民之家田連阡陌貧民至無立錐
之地而分賦錢口賦以税之賦錢以占田多寡爲
厚簿而口賦則貧賦老弱皆率口出錢然文景之
世丁男三歲而一事賦四十則是成丁者一歲所
賦不過十三錢有奇耳至魏武平袁氏迺令民每
户輸絹二疋綿二觔而口賦始重矣晉代因而益
之而出户賦者皆有田之人非鑿空而税之也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