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七十有一〈文獻通考云唐宣宗時增銀冶二㱑采銀二萬五千兩宋元豊中歲〉
〈未一萬七百一十兩銀二十一萬五千三百八十五兩〉而或暴發輙竭或採
取歲久所得不償其費歲課不足有司必責主者
取盈是唐宋之坑冶利歸于上而史臣猶以爲訄
明太祖時府軍前衛老校丁成言河南陝州地銀
鑛錮閉已久採之可資國用太祖曰凡言利之人
皆戕民之賊也聞元時江西豊城民吿官採金其
初歲額猶足取辦經久民力消耗一州之人卒受
其害蓋物產有時而窮㱑額則終不可減有司貪
爲己功而不以言朝廷縱有恤民之心而不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