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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的答覆是這樣的:——江南話新文字用上 海話做標準,但也不能全完抹煞各地方音的特性。 給某地大眾讀的課本,讀物自然不應該和當地土話 有太大的不同,可是在紀錄當地土話時,還是得儘 力顧全區的統一性。
因此,除了全區的基本的總方案外,我們還可 根据這區中的各地的方音,製定各地適用的不同的 方案來。但這些方案還是應該和總方案保持最大的 一致的:
第一:儘可能地保持書面上的統一。譬如同樣 的「奧」韵的字(如「包」「操」「老」……)上海 人寧波人有一種語法,蘇州人也有一種讀法,宜興 人又是一種說法,……儘管各自照本地土音讀,但 寫法上最好仍用同樣的「ao」做母音。——自然, 這一點只是在母音上做得到,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母 音都可以用這種辦法來保持統一的。
第二:倘然這地方的人,對於某幾個音分辨不 出,那自然暫時只好不去強迫他們分辨。譬如無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