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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氣以養精,如金生水,吸風以養神,如木生火,所以 假外以延精神。「漱水以養精」,精之所以不窮。「摩火以 養神」,神之所以不窮,所以假內以延精神。

「《六七篇》,好仁者多夢松柏桃李,好義者多夢兵刃金 鐵,好禮者多夢簠簋籩豆,好智者多夢江湖川澤,好 信者多夢山岳原野。」役於五行,未有不然者。然夢中 或聞某事,或思某事,夢亦隨變,五行不可拘。聖人御 物以心,攝心以性,則心同造化,五行亦不可拘。 我身五行之炁,而五行之炁,其性一物,借如一所,可 以取水,可以取火,可以生木,可以凝金,可以變土,其 性含攝,元無差殊。故「羽蟲盛者,毛蟲不育,毛蟲盛者, 鱗蟲不育」,知五行互用者,可以忘我。

養五藏以五行,則無傷也,孰能病之?歸五藏於五行, 則無知也,孰能痛之?

《八籌篇》「即吾心中可作萬物」,蓋心有所之,則愛從之, 愛從之則精從之。蓋心有所結,先凝為水,心慕物涎 出,心悲物淚出,心愧物汗出,無暫而不久,無久而不 變。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相攻相剋, 不可勝數。嬰兒蕊女,金樓絳宮,青蛟白虎,寶鼎紅爐, 皆此物,有非此物存者。

《管子四時篇》:「東方曰星,其時曰春,其氣曰風,風生木 與骨。南方曰日,其時曰夏,其氣曰陽,陽生火與氣。中 央曰土,土德實輔四時。西方曰辰,其時曰秋,其氣曰 陰,陰生金與甲。北方曰月,其時曰冬,其氣曰寒,寒生 水與血。」

《子華子大道篇》:「火宿于心,炎上而排下,其神躁而無 準,人之暴急以取禍者,心使之也。木宿於肝,觸突于 扺而銳,其神狷束而無當,人之樸戇以取禍者,肝使 之也。」「金宿于肺」,䃘「訇而不屈,罄而不能仰也。其神闊 疏而無法,人之訏決以取禍者,肺使之也。」「水宿于腎, 瑟縮以湊險,其神伏而不發,人之媕婀脂韋以取禍 者,腎使之也。土宿于脾,磅礡而不盡,其滲漉也,下注 而不止,其神好大而無功,人之重遲澀訥以取禍者, 脾使之也。火氣之喜明也,木氣之喜達也,金氣之喜 辨也,水氣之喜藏也,土氣之喜發生也。事心者宜以 孝,事肝者宜以仁,事肺者宜以義,事腎者宜以知,事 脾者宜以誠。實而不詐,五物宿於其所喜,五事各施 其所宜,外邪之不入,內究之不泄,夫是之謂善完。」 《文子·上德》篇:「金之勢勝木,一刃不能殘一林;土之勢 勝水,一掬不能塞江河;水之勢勝火,一酌不能救一 車之」薪。

《莊子外篇》:「木與木相摩則然,金與火相守則流。」 《說劍》篇:「制以五行。」

《呂子名類篇》二曰:「凡帝王者之將興也,天必先見祥 乎下民,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螾、大螻,黃帝曰:『土氣勝, 土氣勝,故其色尚黃,其事則土』。及禹之時,天先見草 木,秋冬不殺,禹曰:『木氣勝,木氣勝,故其色尚青,其事 則木。及湯之時,天先見金,刃生於水,湯曰:金氣勝,故 其色尚白,其事則金。及文王之時,天先見火,赤烏銜』」 書,集於周社。文曰:「火氣勝,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代 火者必將水,天且先見,水氣勝,水氣勝,故其色尚黑, 其事則水,水氣至而不知數,備將徙于土。」

《處方》篇:「金木異任,水火殊事,陰陽不同,其為民利則 一也。」

《越絕書》:「水之勢勝金,陰氣蓄積大盛,水據金而死,故 金中有水,如此者歲大敗,八穀皆貴。金之勢勝木,陽 氣蓄積大盛,金據木而死,故木中有火,如此者歲大 美,八榖皆賤,金木水火更相勝,此天之三表者也,不 可不察。」《太陰》三歲處金則穰,三歲處水則毁,三歲 處木則康,三歲處火則旱。

《史記封禪書》作「伏祠。」注:「四時代謝,皆以相生。而春木 代水,水生木也。夏火代木,木生火也。冬水代金,金生 水也。至秋則以金代火,金畏于火,故凡至庚日必伏。」 《漢書五行志》:「水之大數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 以天一為火二牡,木以天三為土十牡,土以天五為 水六牡,火以天七為金四牡,金以天九為木八牡,陽 奇為牡,陰耦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大木之妃也。」於 《易》:坎為水,為中男,離為火,為中女,蓋取諸此也。 《禮樂志》: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 曰《五行》也。

《律歷志》:「協之五行,則角為木,五常為仁,五事為貌;商 為金,為義為言;徵為火,為禮為視;羽為水,為智為聽; 宮為土,為信為思。」以陰陽言之。太陰者,北方,北伏 也。陽氣伏于下,於時為冬,冬終也。物終藏乃可稱。「水 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太陽者,南方,南任也。 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 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少陰者,西方,西遷也。陰 氣遷落物,於時為秋,秋𩏶也。物𩏶斂乃成孰金從革, 改更也,義者成,成者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動 也。陽氣動物,於時為春。春,蠢也。物蠢生迺動,運木曲 直。仁者生,生者圜,故為規也。中央者,陰陽之內,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