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正當日,下見《食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乙為月,丙為人,居地面,月輪隔在其 中,使日光不能照地面,而人目不能見日輪也。因知 日食非各處共有之,或一處見食,別處見光,或一處 全食,別處半食,皆目隨地異也。聞貴國先時一年日 食,司天言「當幾分,草澤言當幾分」,後卒如草澤言,說 者以為算法疏密使然,實不爾也。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 ,見《食圖說》。
如右圖。丙地面,乙月輪,甲日輪。居丁者正,見月于日, 故見全食;居戊者斜,見月于日,故見半日食;居己者 不,見月于日,故全不見食。如欲得日食時刻最準,先 須得七政經緯度及正斜視法。不然,即交食分數,測 驗躔度,悉不可算,悉不可定。故吾國曆家窮究此理, 以為曆準,別有備論,今特略言食理也。試觀居房內 者,房中有燭,以照四方。若于東方有掩光者,必坐東 者不見其光,而坐南北西方者得光也。各方如是,如 滅其光,則居諸方內者,四方見燭無光矣,與食同理 也。若月食,則所食全缺分秒,萬人萬目,共作是觀,別 無同異,與日不同。
問:「日蝕由于月掩其光。凡每朔時,日月同度,又正過 其下,宜皆得食。今不盡然,何也?」曰:「日躔惟一黃道,終 古無出其外也。月于黃道,有時在南、在北,故月道半 出黃道北,半出黃道南,而為南北二交,吾國所謂龍 頭龍尾是也。朔時若月在二交之外,或南或北,與日 非經緯同度,不能揜日光也。南北為經,東西為緯,凡」 是朔日,經度必同;如更同緯度,適在二交之上,乃能 揜其光而食耳。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說》:
如右圖,月道交黃道于龍頭龍尾。甲為月道,在黃道 南,丙在北。試使月朔時在龍頭,則經緯同度,月正過 日輪之下,揜其光而食焉。如朔時月在甲黃道之南, 日乃在乙黃道之上,而緯不同度,則日在北,月在南 矣,故「不食」也。
問:「日食,若因月天在日天之下,則水星、金星天亦在 日天之下而不見,揜其光?月天在金水二星之下,月 亦宜揜其光,而金水有食如日矣。今其食不顯,何也?」 曰:「水星、金星雖正過日輪之下,而有與日同度時,然 金星大于水星,而日大于金星一百倍。二星之體比 日體甚小,豈能揜其光而使人不見日也?吾國曆家」 遇金、水二星與日同度,恆見日輪中有黑點,以星體 不能全揜日體故也。月輪正過二星之下,亦宜揜其 星光,使人不見。今不顯其食如日者,非月不能揜之, 乃二星之光甚微,其體甚小,故不明顯也。
問《天地渾儀說》曰:「地球大于金星三十六倍又二十 七分之一,大于月輪三十八倍又三分之一,是金星 大于月輪也。夫月輪能揜日光,則金星更大,亦何不 揜日光乎?」曰:「凡物以形相揜,非惟論其大小,又當計 其遠近。蓋人目視物之時,自目至物之體,射兩直線 為直角形。故愈近于目,其物雖小而徑愈大;愈遠于 目」,其物雖大而徑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