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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考

星宿

按《禮記月令》:「季春之月,昏七星中。」

孟冬之月,旦七星中。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七星頸為員官,主急事。」

《索隱》曰:宋均云:「頸,朱鳥頸也。員官,喉嚨也。物在喉嚨,終不久留,故主急事也。」《正義》曰:七星為頸,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主急事。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又主急 兵盜賊。」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景祐測驗,七星七度,距大星去極九 十七度。」

按《觀象玩占》星七星,一曰天都,一曰員官,一曰天廷, 實為赤帝府,位於午,主衣裳黼黻文繡,是為朱雀之 頸。《周禮》:「鳥旗七旒,以象鶉火」,謂七星也。一曰天御,一 曰注候,一曰津橋,后妃御女之位,亦為賢士,又為烽 亭,主急兵守盜賊,水星也,一曰火星。其右星北上十 三尺,為日月五星中道。

軒轅

按:《周禮春官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 數,則受而藏之。」

訂義鄭鍔曰:「攷《小司寇》之職,孟冬祀司民,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以圖國用,則祭司民獻民數。小司寇之職,《春官》司祿之職闕,其祭司祿之神,或同司民之祭歟?司民,軒轅之角星;司祿,文昌宮之星。又云下台為司祿。祿之言穀也。故穀數則司祿之官掌之,小司寇獻之,王受之而登于天府,天府受而藏之守寶鎮之所賴」者,在此故也。然民數天所付,穀數天所生,以養人。王者奉天牧民,民穀之數藏于天府,宜矣。必祭司民、司祿然後獻。蓋司民者,致司命死生之神,司祿者,主年穀登凶之神。每歲孟冬,民數登下,穀數多寡,皆已可知,于是登其所司之神,然後獻其數,天府之官藏之謂夫自是而後,有民以守邦,有穀以養民。祖廟之守藏,可謂守而不失矣。易氏曰:「攷之《天文志》,司民為軒轅角,其十七星之兩角,有大民、小民。」

《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以 圖國用而進退之。」

訂義鄭鍔曰:「軒轅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實主民。說者謂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數耳。《司民之官》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則司民之祀正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歲孟冬物成之時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權衡權,軒轅,黃龍體。」前大 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後宮屬。

孟康曰:「形如騰龍。」《索隱》曰:《援神契》曰:「軒轅十二星,后宮所居。」《石氏星讚》以軒轅龍體,主后妃也。《正義》曰:「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黃龍之體,主雷雨之神,後宮之象也。陰陽交感,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背璚,分為抱珥。」二十四變,皆軒轅主之。其大星,女主也。次北星,夫人也。次北一星,妃也。其次諸星,皆次妃之屬,女主。南一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博雅》:「軒轅謂之路寢。」

按《晉書天文志》:「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軒轅,黃帝之 神,黃龍之體也,后妃之主,士職也。一曰東陵,一曰權 星,主雷雨之神。南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屏 也,上將也。次北一星,妃也,次將也。其次諸星,皆次妃 之屬也。女主南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右 一星太民,太后宗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黃帝之神,黃龍 之體。一曰東陵,一曰權星,一曰昏昌,主雷雨之神。又 為後宮后妃之舍,典六宮之內政,以弼太微刑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