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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端明星,女主也,母后也。北六尺一星,夫人也,屏也, 上將也。又北六尺一星,次夫人也,妃也,次將也。又北 六尺一星,次妃也。其次皆眾妃也。女主」南三尺一小 星,女御也;西南丈所一星曰太民,太后宗也;東南丈 所一星曰少民,皇后宗也。軒轅為女主之庭;一曰天 柱,土官也。張衡曰:「軒轅如龍之體,以主雷雨,合陰陽。 震為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 露,聚為雲,淫為虹蜺,離為背璚,分為抱珥,皆軒轅主 之。」石氏曰:「軒轅,中央土神,黃帝舍也。」

內平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爟北四星曰內平,平罪之官,明刑罰。」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內平四星,在三台南,一曰在中台南, 執法平罪之官。」

按《觀象玩占》:「內平四星,中台南,軒轅北。執法,平罪之 官也。」

天相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酒旗南三星曰天相。丞相之象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相三星,在七星北,一曰在酒旗南, 丞相,大臣之象。」

按《觀象玩占》:「天相三星,酒旗南大臣之象,主爵位及 五色作服之事。」

天稷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稷五星,在七星南。稷,農正也,取乎百 穀之長以為號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稷五星,在七星南,農政也,取百穀 之長以為號。」

按《觀象玩占》:「天稷五星,七星南,農正也。取百穀之長 以為號,主百穀。」

按:《曆學會通》,「天稷農人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