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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其動來動去,只在管裏面不動出去。向來人說北 極便是北辰,皆只說北極不動。至本朝人方去推得 是北極只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

又一說:那空無星處皆謂之辰。康節說:「日月星辰自 是四件。辰是一件。天上分為十二叚,即十二辰。」

葉時禮經會元

《分星》

「分野之疑何如乎?」曰:「二鄭之釋《周禮》也。案《大司徒》以 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康成以為十二土分 野,十二邦繫,十二次,各有所宜。保章氏曰:『以星土辨 九州之地,所封封域,各有分星。司農引《春秋傳》曰『參 為晉星,商主大火』。《國語》曰『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 野』是也』。康成則曰:『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此」 分野之辯,所以紛紛而不一歟?自時厥後,或以十二 州配之,或以列郡配之,或以山河兩界配之,或以七 星主九州,或以七星主七國,或繫之二十八宿,或繫 之五星,紛紛異論,是以學者多疑焉。主分野之是者, 則曰自柳九度至張十六度為鶉火之次,當周之分, 武王克商,歲在鶉火。伶州鳩曰:「歲之」所在,則我有周 之分野。則周屬鶉火可知。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 度為實沈之次,當晉之分。晉文即位,歲在實沈。董固 曰:「實沈之次,晉人是居。」則晉屬實沈可知。自張十七 度至軫十七度,為鶉尾之次,當楚之分。魯襄公二十 八年,歲淫於元枵,而裨竈知楚子之將死,且曰:「歲棄 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烏帑,周楚惡之。說者謂 帑,鳥尾也,則楚屬鶉尾可知。自氏五度至尾九度,為 大火之次,當末之分。《昭公十七年》,星見大辰,而梓慎 知宋之將火,且曰:「宋,大辰之墟,鄭祝融之墟也,皆火 房也。」說者謂辰,大火也,則宋屬大火可知。此則分野 之說為不疑矣。辨分野之非者,則曰:「吳、越南而星紀 北,齊」東而元枵北,衛東而娵訾北,魯東而降婁西。周 宅中土,而柳星乃位于南,以柳星為周可乎?秦在西 北,而井鬼乃在乎西南,以井鬼為秦可乎?觜參在西, 魏在東北,以觜參為魏可乎?角亢東宿,鄭在滎陽,而 屬於角、亢可乎?昴畢西宿,趙居河朔,而屬於昴、畢可 乎?又曰:牛女北也,《史記》謂之「揚州。」虛、危北「也,《史記》謂 之青州,昴、畢西也,《史記》謂之冀州,奎、婁西也,《史記》謂 之徐州。魏,冀州之國也,晉則不屬於冀而屬於益;魯, 兗州之國也,魯則不屬於兗而屬於徐。」此則分野之 說,為可疑矣。然略分野之說而不信,則《周禮》不應有 星土之辨;拘分野之說以為驗,則《左氏》未免有傅會 之誣。更以《左氏》考之,無冰之災,何關於元枵、星紀?而 梓慎以為宋、鄭之饑?日食之變,何與於「豕韋降婁?」而 士文伯以為魯、衛之惡?星紀果同為吳分,則吳亦得 歲,史墨何以謂之「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參墟 果為晉分,則實沈為星?子產何以謂之「高辛之子」,而 能為晉侯之祟?此《左氏》之說,又不足信也。又以史冊 觀之,四星聚牛、女而晉元王吳,四星聚觜、參而齊祖 王魏;彗星掃東井而苻堅亡秦,景星見箕、尾而慕容 德復燕,此又分野之驗,而未可以盡略之也。葢星、土 分星本不可以州國拘也。且以《職方氏》言地理,必指 其東西南北之所在,山鎮川澤之所分,民畜穀利之 所有。獨於天文之紀,如《司徒》只言「十有二土」,未嘗斥 言其所應者何次。《保章氏》言「星土,辨九州之地」,不明 言其所辨者何星,是星土分星,不可以州國定名,亦 明矣。愚以《保章》觀之,隨其土之所屬,應其星之所臨, 故謂之「星土辨九州之地」,非如鄭氏言「十二邦,繫十 二次」也。隨其國之所封,屬其星之所在,故謂之所封 封域,皆有分星,亦非如賈氏言受封之日,歲星所在 國屬焉。夫九州上應星土,則三百餘度皆有其驗,豈 特十二次而已乎?封域皆有分星,則千八百國皆有 所屬,豈特十二國而已乎?「九州之土皆配星,九州之 國皆有分,故因其星可以辨其州之地,因其分可以 觀其國之妖祥。」保章氏之說,如是而已,說者何必牽 合傅會而定指後世郡國之名以求配之也。昔孔子 作《春秋》,日食隕星之變,無所不記,豈必皆周、魯之分 而後言之乎?五星聚東井,漢入秦之應也。崔浩嘗言 其不在十月。司馬公作《通鑑》,乃棄之而不取。而歐陽 志唐天文,凡日食星孛之變,一一記之,而獨不言其 事應,亦豈拘拘於分野之說哉?大抵《周官》所辨者,欲 以觀妖祥爾。天子之所觀,九州也,諸侯所觀,一國也。 諸侯一國,分星而驗一國,天子以九州星土而辨九 州,諸侯觀一國之妖祥,而為一國之備可也,天子可 以諉之一國分星之所屬,而不為之救政序事乎?知 乎此,則可以言「星土」分星之說矣。

鄭樵六經奧論

《中星辯》

言天文者,以斗建以昏中,皆定戌時。如此,則六經之 書,凡言「見」者,見於辰也;凡言「正」者,正於午也;凡言「中」 者,中於未也;凡言「流」者,流於申也;凡言「伏」者,伏於戌 也。中星之說,雖經傳無明文,要之其說有二:有正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