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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其言星而證之天文,必有不令之處。俗儒謂《堯典》 中星與《月令》差,又謂《月令》中星與今逐月中星復差。 不思中氣有淺深,中星有推移,執《月令》每月所指三 星,而謂是月專在是星,宜其不合矣。愚按:太陽以逐 月中氣,後移一辰,自有定法。如昏旦中星,只當以月 建對衝昏旦互求之。孟春昏中之星,即孟秋旦中之 星,孟夏旦中之星,即孟冬昏中之星,不可拘一月一 星。《傳》曰:「火中寒暑乃退。」六月初昏,心星中而暑退。十 二月平旦,心星中而寒退。此即求昏旦中星之捷法 也。

性理會通

《天文》

程子曰:「北辰不動,只不動便是為氣之主,故為星之 最尊者。」

朱子曰:「帝座惟在紫微者,據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 隱之中,故有北極之號,而常居其所。蓋天形運轉,晝 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之轂,如磑之臍,雖欲動而 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動也。若太微之在翼,大巿之在 尾,攝提之在亢,其南距赤道也皆近,其北距天極也 皆遠,則固不容於不動,而不免與二十八宿同其運」 行矣。故其或東或西,或隱或見,各有度數。仰而觀之, 葢無晷刻之或停也。今曰「是與在紫微者,皆居其所 而為不動者。」四則是一天而四樞,一輪而四轂,一磑 而四臍也。分寸一移,則其輻裂而瓦碎也無日矣。若 之何而能為轉運之無窮哉?此星家淺事,不足深辨。 然或傳寫之誤,則不可以不正也。

《橫渠》言:「日月五星亦隨天轉,如二十八宿隨天而定, 皆有光芒;五星逆行而動,無光芒。」

問:「極星只在天中,而東西南北皆取正於極,而極星 皆在其上,何也?」曰:「只是極星便是北,而天則無定位。」 問:「北辰之為天樞,何也?」曰:「天圓而動,包乎地外;地方 而靜,處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繞地下,而左 旋不息。其樞紐不動之處,則為南北極。謂之極者,猶 屋脊謂之屋極也。然南極低入地三十六度,故周迴 七十二度,常隱不見;北極高出地三十六度,故周迴 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北極之星,正在「常見不隱七十 二度之中,常居其所而不動。其傍則諸星隨天左旋, 更迭隱見,皆若環繞而歸向之。」知此,則知天樞之說 矣。

章潢圖書編

《星野合論》

「今夫天,氣也而成文;地形也而有理。形不得不散而 為氣,氣不得不聚而成形。星辰者,地之精氣,上發于 天者也。天有三垣,旁列四隅。天中、極星,崑崙之墟也; 天門、明堂,太山之精也;汧岐、雷首、太嶽、砥柱,東方之 宿也,而蒼龍奠位於左矣;太行、常山、碣石、朱圉,北方 之宿也,而元武奠位於後矣;鳥鼠、太華、熊耳、桐柏,西」 方之宿也,而白虎奠位於右矣;荊山、大別、岷、衡、九江, 南方之宿也,而朱雀奠位於前矣。星官之書,自黃帝 始。嗣是而欽若天象者,代不乏人,顧金繩玉策之書, 不可得而窺也。所可傳者,天有十二次,而日月躔焉; 地有十二野,而郊圻畫焉。自今觀之,雍主魁,冀主樞, 青兗主璣,而揚、徐、荊、梁、豫莫不有主「焉,此繫之北斗」 者也。「歲星主齊吳,熒惑主楚越,辰星主燕趙,代而鎮 而金,亦莫不有主焉,此繫之五星者也。角、亢、壽星,鄭 也;氐、房、心、大火,宋也;尾箕、析木,燕也;斗牛、星紀,吳、越 也;女虛、危、元枵,齊也;室壁、娵訾,衛也;奎、婁、降婁,魯也; 胃、昴、畢、大梁,趙也;觜參、實沈,晉也;井鬼、鶉首,秦也;柳 星、張、鶉火,周也;翼、軫」、鶉尾,楚也。此繫之二十八宿者 也。星有七,州有九,兗、青、徐、揚并屬二州。此七星所以 主九州,而七國亦在其中矣。然方隅躔次,東西南北, 每每相背者,則賈公彥謂「古者受封之月,歲星所在 之辰,其國屬焉」,似也。然有封國,自有分星,非因封國 而始有虞、夏。秦、漢郡國廢置,有前後狹廣之不齊,則 歲之所在,不可執泥以為常。晉屬實沈者,高辛之子, 主祀參星;宋屬大火者,閼伯之墟,主辰似也。然齊屬 元枵,逢公託食,既非所主之國,而吳、越同次,燕、陳共 分,又非所祀之專,則主祀之說,亦未敢以為然矣。善 乎唐一行有言:「星土以精氣相屬,而不係乎方隅,其 古以山河為限,而不係乎州國,庶幾為可」近焉。故地 有水火木金土之形,天有水火木金土之星。一形一 象,交而精氣自屬,非如地在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 居北;地在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南也。同一中星 也一則取義之不同,葢星適昏中,則以「星」言,如星虛、 星昴是也。星不當中,則以次言,如尾火是也;次不當 中,而適界乎兩次之間,則以象言,如星鳥是也。一則 所舉之不同者,蓋《書》言「分至之所中」,月之本也。故春 夏舉「鳥、火」,秋冬舉「虛、昴」是也;《月令》言昏旦之所見,月 之中也,故春夏舉弧、亢,秋冬舉「牛、壁」是也。夫天之高 也,星辰之遠也,觀緯而審禨祥者,恆推天以合人。然 天之理,即人之理也,因禨祥而修德政者,當以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