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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雷電雨。

雷電部總論

《易經》。

《說卦傳》

動萬物者,莫疾乎雷。

張子正蒙

《參兩篇》

陰性凝聚,陽性發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陽 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 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 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 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 實,故雷風有小大暴緩。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 而散,則為戾氣曀霾。陰常散緩,受交於陽,則風雨調, 寒暑正。天象者,陽中之陰。風霆者,陰中之陽。雷霆感 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 盛者與!

朱子語類

《雷電》

或問:「程子謂『雷電只是氣相摩軋』,是否?」曰:「然。或以為 有神物。」曰:「氣聚則須有,然纔過便散。如雷斧之類,亦 是氣聚而成者,但已有渣滓,便散不得,此亦屬成之 者性。」《張子》曰:「『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即 此理也。」

雷如今之爆杖,蓋鬱積之極而迸散者也。

問「十月雷鳴?」曰:「恐發動了陽氣,所以大雪為豐年之 兆者,雪非豐年,葢?為凝結得陽氣在地,來年發達生 長萬物。」

雷雖只是氣,但有氣便有形。如「蝃蝀」,本只是薄雨,為 日所照成影,然亦有形,能吸水吸酒。人家有此,或為 妖,或為祥。

《橫渠》云:「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 霆。陽氣伏於陰氣之內不得出,故爆開而為雷也。」

性理會通

《論雷電》

程子曰:「電者陰陽相軋,雷者,陰陽相擊也。」 問:「人有 死於雷霆者,無乃素積不善,常歉然於其心,忽然聞 震則懼而死乎?」曰:「非也,雷震之也。」「然則雷孰使之?」曰: 「夫為不善者,惡氣也;赫然而震者,天地之怒氣也,相 感而相遇故也。」曰:「雷電相因,何也?」曰:「動極則陽形也。 是故鑚木戛竹皆可以得火。夫二物者,未嘗有火也, 以」動而取之故也。擊石火出亦然。惟金不可以得火, 至陰之精也,然軋磨既極,則亦能熱矣,陽未嘗無也。 或問:「雷霆何為而然者?有形耶?有神耶?」致堂胡氏曰: 「古人未之言也。然先達大儒,亦嘗明其理矣。蓋天地 之間,無非陰陽聚散闔闢之所為也。可以神言,不可 以形論。非如異端所謂龍車、石斧、鬼豉」、火鞭,怪誕之 難信也。故其言曰:「陰氣凝聚,陽在內而不得出,則奮 擊而為雷霆,雖聖人復起,不能易矣。」凡聲陽也,光亦 陽也,光發而聲隨之,陽氣奮擊欲出之勢也。雷緩小 則震亦緩小,電迅大則震亦迅大。震電交至,則必有 雨。震而不電,電而不震,則無雨,由陰氣凝聚之有疏 緩迅密也。曰:世人所得「雷斧者何物也?」曰:「此猶星隕 而為石也,本乎天者,氣而非形,偶隕于地則成形矣, 然而不盡然也。」曰:「雷之破山壞廟、折樹殺人者,何也?」 曰:「先儒以為陰陽之怒氣也。氣鬱而怒,方爾奮擊,偶 或值之,則遭震矣,然而不盡然也。」曰:「電之閃爍激疾, 如金蛇飛騰之狀,何謂也?」曰:「光之發也,惟光適映雲 際則如」是;不當乎雲之際,而在同雲之中,則無是矣。 凡天地造化之迹,苟不以理推之,必入于幻怪偽誕 之說,而終不能明;故君子窮理之為要也。

問:「雷者,陰陽擊搏之氣,然有時而擊人,是豈氣之所 為乎?且擊人之時,有所謂石與火,又有書背字曰某 人有此惡者」,豈其氣又有神物主之耶?南軒張氏曰: 「橫渠有言,陽在內者,為陰氣所蒙而不得出,則震擊 而為雷霆。蓋雷霆是天地間義氣,人為不善,又適與 之感會,則雷震之。有所謂火者,氣之擊搏,自有火生」 也。有所謂石斧者,氣之墜則為石,星隕亦然。若所謂 書字,則無是理。曰「神物主之」者,繆妄之說也。

問:「雷者,陰陽二氣相摩而成聲。《春秋》有所謂『震夷伯 之廟』,不知陰陽二氣亦能震物也耶?」潛室陳氏曰:「雷 霆固是陰陽相薄而成聲,然亦陰陽之怒氣與沴氣 適相值,故震。要之此等陰陽自虛而有,自氣而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