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朔
術曰:以通數乘積月,為朔積分,如日法而一,為積日, 不盡為小餘。以六十去積日,餘為大餘。大餘命以紀, 筭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
求次月
加大餘二十九,小餘二千四百一十九,小餘滿日法 從大餘,命如前,次月朔日也。小餘二千一百四十以 上,其月大也。
推弦朢
加朔大餘七,小餘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滿二 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 以紀,算外,上弦日也。又加,得朢、下弦後月朔。其月蝕 朢者,定小餘如所近中節間限,限數以下者,算上為 日。朢在中節前後各四日以還者,視限數。朢在中節 前後各五日以上者,視間限。
推二十四氣
術曰:置所入紀年,外所求,以餘數乘之,滿紀法為大 餘,不盡為小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算外,天 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氣
加大餘十五,小餘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滿氣法從 小餘,滿紀從大餘,命如前,次氣日也。
推閏月
術曰:「以閏餘減章歲,餘以歲中乘之,滿章閏得一月, 餘滿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數從天正十一月起,筭外 閏月也。閏有進退,以無中氣御之。」
大雪,《十一月節》。 〈限數千二百四十二間限千二百四十八〉 冬至,十一月中。 〈限數千二百五十四間限千二百四十五〉 《小寒》,十二月節。 〈限數千二百三十五間限千二百二十四〉 大寒,十二月中。 〈限數千二百一十三間限千一百九十二〉 《立春》,正月節。 〈限數千一百七十二間限千一百三十七〉 雨水,正月中。 〈限數千一百一十二間限千九十三〉 驚蟄,二月節。 〈限數千六十五間限千二十五〉 春分,二月中。 〈限數千八間限九百七十九〉 《清明,三月節》。 〈限數九百五十一間限九百二十五〉 《穀雨》,三月中, 〈限數九百間限八百七十九〉 《立夏》,《四月節》。 〈限數八百五十七間限八百四十〉 小滿,四月中。 〈限數八百二十二間限八百一十三〉 芒種,五月節。 〈限數八百間限七百九十九〉 《夏至》,五月中。 〈限數七百九十八間限八百〉 小暑,六月節。 〈限數八百五間限八百一十五〉 大暑,六月中。 〈限數八百二十五間限八百四十二〉 《立秋》,《七月節》。 〈限數八百五十九間限八百八十三〉 《處暑》,七月中。 〈限數九百七間限九百三十五〉 《白露》,《八月節》。 〈限數九百六十二間限九百九十二〉 《秋分》,八月中。 〈限數千二十一間限千五十一〉 《寒露》,九月節。 〈限數千八十間限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 〈限數千一百三十三間限一百五十七〉 《立冬》,十月節, 〈限數千一百八十間限千一百九十八〉 《小雪》,十月中 〈限數千二百一十五間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沒滅
術曰:因冬至積日有小餘者,加積一,以沒分乘之,以 沒法除之,所得為大餘,不盡為小餘。大餘滿六十去 之,餘命以紀,筭外,即去年冬至後沒日也。
求次沒
加大餘六十九,小餘五百九十二,小餘滿沒法得一, 從大餘,命如前,小餘盡為滅也。
推五行用事日
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各 減其大餘十八,小餘四百八十三,小分六,餘命以紀, 筭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日也。大餘不足減者,加六 十;小餘不足減者,減大餘一,加紀法;小分不足減者, 減小餘一,加氣法。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餘六,其小 餘,坎卦用事日也。加小餘萬九十一,滿元法從大餘, 即《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
各加大餘六,小餘九百六十七。其四正各因其中日, 六,其小餘。
推日度
術曰:以紀法乘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 所得為度,不盡為分。命度從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 滿宿,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
日加一度,分不加,經斗除斗分,分少,退一度。
推月度
術曰:「以月周乘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 所得為度,不盡為分,命如上法,則天正十一月朔夜 半月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月
「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 分六百七十九,分滿紀法得一度,則次月朔夜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