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積分。〈二十萬五百九十六。〉 二百三十三。
〈十四日〉十二度。〈三分〉 《損》:二十三。
盈積分。〈十萬四千八百五十七。〉 二百三十一。
〈十五日〉十二度。〈五分〉 《益》二十一,
縮初 ,二百三十三。
〈十六日〉十二度。〈七分〉 《益》十九。
縮積分。〈九萬五千七百三十九。〉 二百三十五。
〈十七日〉十二度。〈九分〉 《益》十七。
縮積分。〈十八萬二千三百六十。〉 二百三十七。
〈十八日〉十二度。〈十二分〉 《益》十四。
縮積分。〈二十五萬九千八百六十三。〉 二百四十。
〈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 《益》十一。
縮積分。〈三十二萬三千六百八十九。〉 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二度。〈十八分〉 《益》八,
縮積分。〈三十七萬三千八百三十八。〉 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 《益》四。
縮積分。〈四十一萬三百一十。〉 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 損一。
縮積分。〈四十二萬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二分〉 《損》五:
縮積分。〈四十一萬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九。
〈二十四日〉十三度。〈十八分〉 《損》:十一。
縮積分。〈四十萬五千七百五十一。〉 二百六十五。
〈二十五日〉十四度。〈五分〉 《損》:十《七》。
縮積分。〈三十五萬五千六百二。〉 二百七十一。
〈二十六日〉十四度。〈十一分〉 《損》:二十三。
縮積分。〈二十七萬八千六十九。〉 二百七十七。
〈二十七日〉十四度。〈十一分〉 《損》:二十四。
縮積分。〈十七萬三千二百四十二。〉 二百七十八
周日,十四度。〈十三分有小分六百二十六〉 《損》:二十五。〈有小分六百二十六〉
縮積分。〈六萬三千八百二十六。〉 二百七十九。〈有小分六百二十六〉推《合朔交會月蝕入遲疾曆》。
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遲疾差率之數 加之,以通界去之,餘滿日法得一日,不盡為日餘,命 日算外,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入曆日也。」
求次月
加一日,餘四千四百五十。求朢,加十四日,日餘三千 四百八十九。日餘滿日法成日,日滿二十七去之。又 除餘如周日餘。日餘不足除者,減一日,加周虛。
推合朔交會月蝕定大小餘。
以入曆日乘所入曆損益率,以損益盈縮積分,為定 積分。以《章歲》減所入曆月行分,餘以除之,所得,以盈 減縮加本小餘。加之滿日法者,交會加時在後日;減 之,不足者,交會加時在前日。月蝕者,隨定大小餘為 日加時。入曆在周日者,以周日日餘乘縮積分,為定 積分。以率損乘入曆日餘,又以周日日餘乘之,以周 日日度小分并之,以損定積分,餘為後定積分。以《章 歲》減周日月行分,餘以周日日餘乘之,以周日度小 分并之,以除後定積分,所得以加本小餘,如上法。
推加時
以十二乘定小餘,滿日法得一辰,數從子起,筭外,則 朔朢加時所在辰也。有餘不盡者,四之,如日法而一 為少,二為半,三為太。又有餘者,三之,如日法而一為 強,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滿半法廢棄之。以強并少為 少強,并半為半強,并太為太強。得二強者為少弱,以 之并少為半弱,以之并半為太弱,以之并太為一辰 弱。以所在辰命之,則各得其少、太、半及強弱也。其月 蝕朢在中節前後四日以還者,視限數;五日以上者, 視間限。定小餘。如間限限數以下者,以算上。為日 斗二十六。〈分四百五十五〉
牛:「八。」
《女》十二:
虛十。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九十八度。〈分,四百五十五。〉
奎:十六
婁: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畢:十六
觜二。
參:九。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
張十《八》。
翼: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