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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術曰:以小周乘朔小餘為實,以章歲來日法為法。實

如法得一為度,不滿法者,以章月除之為大分,不盡 為小。所得以減合朔度及分,餘即所求年天正十一 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求次月度

術曰:「小月加度二十二分二千六百五十一,大月加 度三十五分四千八百八十三,分滿日度法從度,宿 次除之,不滿宿者,筭次月所在度。」

求次日月行度

術曰:加度十三分二千二百三十二分滿日度法從 度,宿次除之,逕斗去其分。

求弦朢日所在度

術曰:加合朔度七,大分二千三百一十八,小分五千 二百九十八、微分,微分滿四從小分,小分滿章月從 大分,大分滿日度法從度,命如上,則上弦日所在度。 又加,得朢,下弦月合朔。

斗二十六度  牛八度   女十二度。

《虛》:十度    危:十七度  室:十六度

「壁」:九度,

「北方元武七宿」,九十八度。一千四百七十七分。

奎:十六度   婁:十二度  胃:十四度

昴:十一度。   畢:十六度。  觜:二度。

參:九度,

「西方白虎七宿」 八十度。

井:三十三度  鬼:四度。   柳:十五度。

星:七度。    張:十八度。  翼:十八度。

《軫》十七度。

南方朱雀七宿,一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度   亢:九度   氐:十五度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八度

箕十一度;

「東方蒼龍七宿」 ,七十五度。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六千六十分度之一千四百七 十七,通分得二百二十一萬三千七百七十七,名曰 「周天分。」

《推五行沒滅易》卦氣候上朔術第六。

推五行用事日:「水、火、木、金、土」,各王七十三日,小餘二 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立 即其用事始。求土者,置立春大小餘及分,以木王七 十三日小餘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加之,微分 滿五從小分一;小分滿氣法二十四,從小餘一;小餘 滿蔀法從大餘一;大餘滿六十去之,命以紀,得季春 土王日。又加土王十八日、小餘一千五百八十八、小 分二十、微分二,滿從命如上,即得立夏日。求次如法。 又一法,求土王用事日:各置四立大小餘及分,各減 大餘十八、小餘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 命以紀,筭外,即四立土王日。若大餘不足減者,加六 十而後減之;小餘不足減者,減取大餘,一加蔀法,乃 減之。

推沒滅

術曰:因冬至積沒有小餘者,加積一,以沒分乘之,如 沒法而一,為積日,不盡為沒餘。以六旬去積日,餘為 沒日,命以紀,筭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沒 日。

求次沒

術曰:「加沒日六十九,沒餘二萬七百六十四,沒餘滿 沒法三萬一千七百七,從沒日。一沒日滿六十去之, 命以紀,算外,即次沒月。一歲常有五沒或六沒,小餘 盡者,為滅日。又以冬至去朔日,加沒日,冬至小餘,滿 蔀法,從沒日。命日,起天正十一月,如曆月大小除之。 不足除者,入月筭,命以朔筭外,即冬至後沒日。」求次 沒,加沒沒日六十九,沒餘三千九百五十九,沒分二 萬四千六百九十七,分滿沒法從沒餘,滿蔀從沒日, 命起前沒。凡曆日大小除之,即後沒日及餘。

為四正卦

術曰:「因冬至大、小餘,即坎卦用事日;春分節震卦用 事日;夏至即離卦用事日;秋分,即兌卦用事日。」

求中孚卦

加冬至小餘五千五百三十,小分九、微分一,微分滿 五從小分,小分滿氣法從小餘,小餘滿蔀法從大餘, 命以紀,筭外,即《中孚卦》用事日。其解加《震》《咸》,加《離》,《賁》; 加兌,亦如《中孚》,加《坎》。

求次卦

加坎大餘六,小餘五百二十九,小分十四,微分四,微 分滿五從小分,小分滿氣法從小餘,小餘滿蔀法從 大餘,命以紀,筭外,即復卦用事日:《大壯》加震,姤加離, 《觀》加兌,如中孚加《坎》。

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十二月,《屯》《謙》《睽》《升》《臨》;正月, 《小過》《蒙》《益》《漸》《泰》;二月,《需》《隨》《晉》《解》《大壯》;三月,《訟》《豫》《蠱》《革》 《夬》;四月,《旅》《師》《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六月, 《鼎》《豐》《渙》《履》《遯》;七月,《恒》《節》《同人》《損》《否》;八月,《巽》《萃》《大畜》《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