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6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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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六年己丑景長為「庚寅矣。治曆者糾合眾同以 稽其所異,苟獨異焉,則失行可知。今曲就其一,而少 者失三,多者失五,是捨常數而從失行也。」周建德六 年以壬辰景長,而《麟德》《開元曆》皆得癸巳;開皇七年 以癸未景短,而《麟德》《開元曆》皆得壬午。先後相戾,不 可葉也,皆日行盈縮使然。凡曆術在於常數,而不在 於變行,既葉中行之率,則可以兩齊先後之變矣。麟 德已前,《實錄》所記,乃依時曆書之,非候景所得。又比 年候景,長短不均,由加時有早晏,行度有盈縮也。自 春秋以來,至開元十二年冬夏至,凡三十一事,《戊寅 曆》得十六,《麟德曆》得二十三,《開元曆》得二十四。其三。 《合朔議》曰:「日月合度謂之朔,無所取之,取之蝕也。」《春 秋》日蝕,有甲乙者三十四;《殷曆》《魯曆》先一日者十三, 後一日者三;《周曆》先一日者二十二,先二日者九,其 偽可知矣。莊公三十年九月庚午朔,襄公二十一年 九月庚戌朔,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當以盈縮遲速 為定朔。《殷曆》雖合,適然耳,非正也。僖公五年「正月辛 亥朔,十二月丙子朔」,十四年三月己丑朔,文公元年 五月辛酉朔,十一年「三月甲申晦」,襄公十九年「五月 壬辰晦」,昭公元年十二月甲辰朔,二十年二月己丑 朔,二十三年「正月壬寅朔,七月戊辰晦」,皆與《周曆》合。 其所記多周、齊、晉事,蓋周王所頒,齊、晉用之。僖公十 五年九月己卯晦,十六年正月戊申朔,成公十六年 六月甲午晦,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十一月丁卯 朔,二十六年三月甲寅朔,二十七年六月丁未朔,與 《殷曆》《魯曆》合,此非合蝕,故仲尼因循時史,而所記多 宋、魯事,與齊、晉不同可知矣。昭公十二年十月壬申 朔,原輿人逐原伯絞,與《魯曆》《周曆》皆差一日,此丘明 即其所聞書之也。僖公二十二年「十一月己巳朔,宋、 楚戰於泓」,周、《殷》《魯曆》皆先一日,楚人所赴也。昭公二 十年「六月丁巳晦,衛侯與北宮喜盟,七月戊午朔,遂 盟國人。」三曆皆先二日,衛人所赴也。此則列國之曆, 不可以一術齊矣。而《長曆》日子不在其月,則改易閏 餘,欲以求合。故閏月相距,近則十餘月,「遠或七十餘 月,此杜預所甚繆也。」夫合朔先天,則經書「日蝕」以糾 之;中氣後天,則《傳》書「南至」以明之;其在晦二日,則原 乎定朔以得之。列國之曆或殊,則稽於六家之術以 知之。此四者,皆治曆之大端,而預所未曉故也。新曆 本《春秋》日蝕,古史交會加時及史官候簿所詳,稽其 進退之中,以立常率,然後以日躔月離、先後屈伸之 變,偕損益之,故經朔雖得其中,而躔離或失其正。若 《躔離》各得其度,而經朔或失其中,則參求累代,必有 差矣。三者迭相為經,若權衡相持,使千有五百年間 朔必在晝,朢必在夜,其加時又合,則三術之交,自然 各當其正,此最微者也。若乾度盈虛,與時消息,告譴 於經數之表,變常於潛遯之中,則聖人且猶不質,非 籌曆之所能及矣。昔人考天事,多不知定朔,假蝕在 二日,而常朔之晨,月見東方,食在晦日,則常朔之夕, 月見西方,理數然也。而或以為脁朒變行,或以為曆 術疏闊,遇常朔朝見則增朔餘,夕見則減朔餘,此紀 曆所以屢遷也。《漢編》訢李梵等又以晦猶月見,欲令 蔀首先大。賈逵曰:「《春秋》書朔晦者,朔必有朔,晦必有 晦,晦朔必在其月前也。先大則一月再朔,後月無朔, 是朔不可必也。」訢梵等欲諧偶十六日,月脁昏晦當 滅而已。又,晦與合朔同時,不得異日。考逵等所言,蓋 知之矣。晦朔之交,始終相際,則光盡明生之限,度數 宜均,故合於子正,則晦日之「朝猶朔日之夕也,是以 月皆不見。若合於午正,則晦日之晨猶二日之昏也, 是以月或皆見。若陰陽遲速,軌漏加時不同,舉其中 數率去日十三度以上而月見,乃其常也。且晦日之 光未盡也,如二日之明已生也,一以為是,一以為非。 又常朔進退,則定朔之晦二也,或以為變,或以為常, 是未通於四」三交質之論也。綜近代諸曆,以百萬為 率齊之,其所差,少或一分,多至十數失一分。考《春秋》 纔差一刻,而百數年間不足成脁朒之異。施行未幾, 旋復疏闊,由未知躔離經朔相求耳。李業興、甄鸞等 欲求天驗,輒加減月分,遷革不已,脁朒相戾,又未知 昏明之限與定朔故也。楊偉採《乾象》為遲疾陰陽曆 雖知加時後天,蝕不在朔,而未能有以更之也。何承 天欲以盈縮定朔朢小餘,錢樂之以為:「推交會時刻 雖審,而月頻三大二小,日蝕不唯在朔,亦有在晦二 者。」皮延宗又以為:「紀首合朔,大小餘當盡。若每月定 之,則紀首位盈,當退一日,便應以故歲之晦為新紀 之首。」立法之制,如為不便,承天乃止。虞𠠎曰:「所謂朔 在會合,苟躔次既同,何患於頻大也?日月相離,何患 於頻小也?《春秋》日蝕不書朔者八,《公羊》曰:『二日也』。《穀 梁》曰:『晦也』。《左氏》曰:『官失之也』。」劉孝孫推俱得朔日,以 丘明為是,乃與劉焯皆議定朔,為有司所抑,不得行。 傅仁均始為定朔,而曰:「晦不東見,朔不西脁。」以為昏 晦當滅,亦訢梵之論。淳風因循《皇極》,《皇極》密於《麟德》, 以朔餘乘三千四十,乃一萬除之,就全數得千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