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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一十三,又以九百四十乘之,以三千四十而一,得四

百九十八、秒七十五、太彊,是為四分餘率。劉洪以古 曆斗分太彊,久當後天,乃先正斗分而後求朔法,故 朔餘之母煩矣。韓翊以《乾象》朔分太弱,久當先天,乃 先考朔分,而後覆求度法,故度餘之母煩矣。何承天 反覆相求,使氣朔之母合簡易之率,而星數不得同 元矣。李業興、宋景業、甄鸞、張賓,欲使六甲之首,眾術 同元,而氣朔餘分,其細甚矣。《麟德曆》有總法,《開元曆》 有通法,故積歲如月分之數,而後閏餘皆盡。考漢元 光已來史官注記日蝕有加時者,凡三十七事,《麟德 曆》得五,《開元曆》得二十二。其四《沒滅略例》曰:「古者以 中氣所盈之日為沒,沒分偕盡者為滅。《開元曆》以中 分所盈為沒,朔分所虛為滅。綜終歲沒分,謂之策餘; 終歲滅分,謂之用差。皆歸於揲《易》,再扐而後掛也。」其 《五卦候議》曰:「七十二候,原於周公《時訓》,《月令》雖頗有 增益,其先後之次則同。自後魏始載於曆,乃依《易軌》 所傳,不合經義,今改從古。」其《六卦議》曰:「十二月卦出 於孟氏章句,其說《易》本於氣,而後以人事明之。京氏 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離、震、兌,其用事自分至之首, 皆得八十分日之七十三,《頤》《晉》《井》《大畜》皆五日十四 分,餘皆六日七分,止於占災眚與吉凶善敗之事。至 於觀陰陽之變,則錯亂而不明。」自《乾象曆》以降,皆因 京氏。惟《天保曆》依《易通統軌》圖,自八十有二節五卦 初爻相次用事及上爻而與中氣偕終,非京氏本旨 及《七略》所傳。按郎顗所傳卦,皆六日七分,不以初爻 相次用事,《齊曆》繆矣。又京氏減七十三分為四正之 候,其說不經,欲傅會緯文「七日來復」而已。夫陽精道 消,靜而無跡,不過極其正數,至七而通矣。七者,陽之 正也,安在益其小餘,令七日而後雷動地中乎?當據 《孟氏》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策,九、六、七、八,是為 三十,而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變,十 有二變而歲復初。坎、震、離、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其 初則二至二分也。坎以陰包「陽,故自北正,微陽動於 下,升而未達,極於二月,凝涸之氣消,《坎》運終焉。春分 出於《震》,始據萬物之元,為主於內,則群陰化而從之, 極於南正,而豐大之變窮,震功究焉。《離》以陽包陰,故 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積而未章,至於八月,文明之 質衰,《離》運終焉。仲秋陰形於《兌》,始循萬物之末,為主 於內,群陽降而承之,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兌功 究焉。故陽七之靜始於坎,陽九之動始於震,陰八之 靜始於離,陰六之動始於兌,故四象之變,皆兼六爻, 而中節之應備矣。」《易》爻當日,十有二中,直全卦之初, 十有二節,直全卦之中。《齊曆》又以節在貞,氣在晦,非 是。其《七日度議》曰:「古曆日有常度,天周為歲終,故係 星度於節氣。」其說似是而非,故久而益差。虞喜覺之, 使天為天,歲為歲,乃立差以追其變,使五十年退一 度。何承天以為太過,乃倍其年,而反不及。《皇極》取二 家中數為七十五年,蓋近之矣。考古史及日官候簿, 以通法之三十九分太為一歲之差。自帝堯演紀之 端,在虛一度。及今開元甲子,卻三十六度,而《乾策》復 初矣。日在虛一,則鳥、火、昴、虛,皆以仲月昏中,合於《堯 典》。劉炫依《大明曆》,四十五年差一度,則冬至在虛、危, 而夏至火已過中矣。梁武帝據《虞𠠎曆》,百八十六年 差一度,則唐、虞之際,日在斗牛間,而冬至昴尚未中。 以為皆承閏後節前月卻使然。而此經終始一歲之 事,不容頓有四閏。故淳風因為之說曰:「若冬至昴中, 則夏至秋分星火星虛,皆在未正之西。若以夏至火 中,秋分虛中,則冬至昴在巳正之東。互有盈縮,不足 以為歲差證。」是又不然。今以四象分天,北正元枵中, 虛九度;東正大火中,房二度;南正鶉火中,七星七度; 西正大梁中,昴七度。總晝夜刻以約周天。命距中星, 則春分南正中天,秋分北正中天。冬至之昏,西正在 午東十八度;夏至之昏,東正在午西十八度。軌漏使 然也。冬至日在虛一度,則春分昏張一度中;秋分虛 九度中;冬至胃二度中,昴距星直午正之東十二度; 夏至尾十一度中,心後星直午正之西十二度。四序 進退,不逾午正間。而淳風以為不葉,非也。又王孝通 云:如歲差自昴至壁,則堯前七千餘載冬至日應在 東井。井極北故暑,斗極南故寒。寒暑易位,必不然矣。 所為歲差者,日與黃道俱差也。假冬至日躔大火之 中,則春分黃道交於虛九,而南至之軌更出房心外, 距赤道亦二十四度。設在東井,差亦如之。若日在東 井,猶去極最近,表景最短,則是分至常居其所。黃道 不遷,日行不退,又安得謂之歲差乎?孝通及淳風以 為冬至日在斗十三度,昏東壁中,昴在巽維之左,向 明之位,非無星也。水星昏正,可以為仲冬之候,何必 援昴於始覿之際,以惑民之視聽哉?夏后氏四百三 十二年,日卻差五度,太康十二年戊子歲冬至,應在 女十一度。《書》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劉炫曰:「房, 所舍之次也。集,會也。會,合也。不合則日蝕可知。」或以 房為房星,知不然者,且日之所在,正可推而知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