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十一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十一
唐一〈高祖武德一則 戊寅曆法 武德又二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麟德一則
武后聖曆一則 麟德曆法〉
曆法典第十一卷
曆法總部彙考十一
唐一
高祖武德二年始用戊寅元曆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曆志》,「唐終始二百九十 餘年,而曆八改。初曰《戊寅元曆》,曰《麟德甲子元曆》,曰 《開元大衍曆》,曰《寶應五紀曆》,曰《建中正元曆》,曰《元和 觀象曆》,曰《長慶宣明曆》,曰《景福崇元曆》而止矣。」高祖 受禪,將治新曆,東都道士傅仁均善推步之學,太史 令庾儉、丞傅奕薦之。詔仁均與儉等參議,合受命歲 名為《戊寅元曆》,乃列其大要,所可考驗者有七:曰唐 以戊寅歲甲子日登極,曆元戊寅日起甲子,如漢太 初,一也;冬至五十餘年輒差一度,日短星昴,合於《堯 典》,二也;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入蝕限,合於《詩》,三 也;魯僖公五年壬子冬至,合《春秋》命曆序,四也;月有 三大三小,則日蝕常在朔,月蝕常在朢,「五也;命辰起 子半,命度起虛,六符陰陽之始,六也;立遲疾定朔,則 月行晦不東見,朔不西脁,七也。」高祖詔司曆起二年 用之,擢仁均員外散騎侍郎。
戊寅曆法
《戊寅曆》上元戊寅歲至武德九年丙戌,積十六萬四 千三百四十八,算外。
章歲,六百七十六。〈亦名行分法〉
章閏,二百四十九。
章月,八千三百六十一。
月法,三十八萬四千七十五。
日法,萬三千六。
時法,六千五百三。
度法《氣法》,九千四百六十四。
氣時法,千一百八十三。
歲分,三百四十五萬六千六百七十五。
歲餘,二千三百一十五。
周分,三百四十五萬六千八百四十五半。
斗分,一千四百八十五半。
沒分,七萬六千八百一十五。
沒法,千一百三。
曆日二十七,曆餘萬六千六十四。
曆周,七十九萬八千二百。
曆法,二萬八千九百六十八。
餘數,四萬九千六百三十五。
章月乘年,如章歲得一,為積月。以月法乘積月,如日 法得一,為朔積日;餘為小餘。日滿六十去之,餘為大 餘。命甲子筭外,得天正平朔。加大餘二十九、小餘六 千九百一,得次朔。加平朔大餘七、小餘四千九百七 十六、小分四之三,為上弦。又加,得朢又加,得下弦。餘 數乘年,如氣法得一,為氣積日。命日如前,得冬至,加 大餘十五,小餘二千六十八、小分八之一,得次氣日。 加四季之節大餘十二,小餘千六百五十四、小分四, 得土王。凡節氣小餘三之,以氣時法而一,命子半筭 外,各其加時。置冬至小餘,八之,減沒分,餘滿沒法,為 日。加冬至去朔日筭,依月大小去之,日不滿月筭,得 沒日餘。分盡為減,加日六十九、餘七百八。得次沒 二十四。氣 損益率, 盈縮數。
《冬至 益》八百九十六 盈空。
《小寒》 益三百九十八, 盈八百九十; 《大寒》 益四百, 盈千二百九十四。 《立春》 益二百二十, 盈千六百九十四。 《啟蟄》 益三百四十, 盈千九百二十二。 《雨水》 益四百五十, 盈二千二百六十三。 《春分》 損五百, 盈二千七百一十三。 《清明》 損四百五十五, 盈二千二百一十三。 《穀雨》 損三百五十五, 盈千七百五十八。 《立夏》 損五百五十五, 盈千四百三, 《小滿》。 損八百四十八, 盈八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