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6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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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宿及其所衝,皆在黃道正南;黑道至冬至之宿及 其所衝,皆在黃道正北。若陰陽曆交在立夏、立冬,則 月循青道、白道,所交則同,而出入之行異。故青道至 立春之宿及其所衝,皆在黃道東南;白道至立秋之 宿及其所衝,皆在黃道西北。其大紀皆兼二道,而實 分主八節,合於四正、四維。」按《陰陽曆》中終之所交,則 月行正當黃道,去交七日,其行九十一度,齊於一象 之率,而得八行之中。八行與中道而九,是謂九道。凡 八行正於《春秋,其去黃道六度,則交在冬夏。正於冬、 夏;其去黃道六度,則交在春秋。〈易〉》「九、六、七、八,迭為終 始」之象也。「乾坤定位,則八行各當其正,及其寒暑相 推,晦朔相易,則在南者變而居北,在東者從而為西, 屈伸消息之象也。」黃道之差,始自春分、秋分,赤道所 交,前後各五度為限。初黃道增多赤道二十四分之 十二,每限損一,極九限。數終於四率,赤道四十五度, 而黃道四十八度,至四立之際,一度少彊,依平復從 四起,初限五度,赤道增多黃道二十四分之四,每限 益一,極九限而止。終於十二率,赤道四十五度,而黃 道四十二度,復得冬夏至之中矣。月道之差,始自交 初、交中,黃道所交,亦距交前後五度為限。初限月道 增多黃道四十八分之十二,每限損一,極九限而止, 數終於四,率黃道四十五度,而月道四十六度半乃 一度。彊依平復從四起,初限五度,月道差少黃道四 十八分之四,每限益一,極九限而止,終於十二率黃 道四十五度,而月道四十三度半至陰陽曆二交之 半矣。凡近交初限增十二分者,至半交末限減十二 分,去交四十六度,得損益之平率。夫日行與歲差偕 遷,月行隨交限而變,遯伏相消,脁朒相補,則九道之 數可知矣。其月道所交,與二分同度,則赤道、黑道近 交初限,黃道增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增四十八分 之十二,至半交之末,其減亦如之。故九限之際,黃道 差三度,月道差一度半,蓋損益之數齊也。若所交與 四立同度,則黃道在損益之中,月道差四十八分之 十二;月道至損益之中,黃道差二十四分之十二。於 九限之際,黃道差三度,月道差四分度之三:皆脁朒 相補也。若所交與二至同度,則青道、白道。近交初限, 黃道減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增四十「八分之十二; 至半交之末,黃道增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減四十 八分之十二。於九限之際,黃道與月道差同」,蓋遯伏 相消也。日出入赤道二十四度,月出入黃道六度,相 距則四分之一。故於九道之變,以四立為中交。在二 分,增四分之一,而與黃道度相半;在二至,減四分之 一,而與黃道度正均。故「推極其數,引而伸之,每氣移 一候,月道所差,增損九分之一,七十二候而九道究 矣。」凡月交一終,退前所交一度及餘八萬九千七百 七十三分度之四萬二千五百三少半,積二百二十 一月及分七千七百五十三,而交道周天矣。因而半 之,將九年而九道終。以《四象》考之,各據合朔所交入 七十二候,則其八道之行也。以朔交為交初,朢交為 交中。若交初在冬至初候,而入陰曆,則行青道。又十 三日七十六分日之四十六,至交中,得所衝之宿,變 入陽曆,亦行青道。若交初入陽曆,則白道也。故考交 初所入,而周天之度可知。若朢交在冬至初候,則減 十三日四十六分,視大雪初候陰陽曆而正「其行也。」 其《十晷漏中星略例》曰:「日行有南北,晷漏有長短,然 二十四氣晷差疾徐不同者,句股使然也。直規中則 差遲,與句股數齊則差急,隨辰極高下,所遇不同,如 黃道刻漏,此乃數之淺者,近代且猶未曉。今推黃道 去極與晷景、漏刻、昏距中星四術,反覆相求,消息同 率,旋相為中,以合九服之變。」其十一《日蝕議》曰:「《小雅》: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虞𠠎以曆推之,在幽王六年。《開 元曆》定交分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九入蝕限,加時在 晝,交會而蝕,數之常也。《詩》云:『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 日而食,云何不滅』?日,君道也,無胐魄之變。月,臣道也。 遠日益明,近日益虧。朢與日軌相會,則徙而浸遠,遠 極又徙而近」交,所以著臣人之象也。朢而正於黃道, 是謂臣干君明,則陽斯蝕之矣。朔而正於黃道,是謂 臣壅君明,則陽為之蝕矣。且十月之交,於曆當蝕,君 子猶以為變,詩人悼之。然則古之太平,日不蝕,星不 孛,蓋有之矣。若過至未分,月或變行而避之,或五星 潛在日下,禦侮而救之;或涉交數淺,或在陽曆,陽「盛 陰微則不蝕;或德之休明,而有小眚焉,則天為之隱, 雖交而不蝕。此四者,皆德教之所由生也。四序之中, 分同道,至相過,交而有蝕,則天道之常。」如劉歆、賈逵, 皆近古大儒,豈不知軌道所交,朔朢同術哉?以日蝕 非常,故闕而不論。黃初已來,治曆者始課日蝕疏密, 及張子信而益詳。劉焯、張冑元之徒,自負其術,謂日 月皆可以密率求,是專於曆紀者也。以戊寅《麟德曆》 推《春秋》日蝕大最,皆入蝕限,於曆應蝕而《春秋》不書 者尚多,則日蝕必在交限,其入限者不必盡蝕。開元 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於曆當蝕半;彊自交趾至於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