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分者,亦盈加縮減之。其《變異術》者,從其術,各為定 星。命起冬至黃道日躔,得其變行加時所在宿度也。 凡辰星,依曆變置筭,乃視晨見、晨順在冬至後,夕見、 夕順在夏至後,計中積去二至九十一日半已下,令 自乘,已上,以減百八十二日半,亦自乘,五百而一,為 日,以加晨夕見中積中星,減晨夕順中積中星,各為 應見不見中積中星也。凡盈縮定差,熒惑晨見變,六 十一乘之,五十四除之,乃為定差。太白、辰星再合,則 半其差。其在夕見、晨疾二變,則盈減縮加。凡歲鎮、熒 惑留退,皆用前遲入曆定差。又各視前遲定星,以變 下減度減之,餘半交已下為盈,已上去之,為縮。又視 之,七十三已下,三因之;已上減半交,餘二因之,為差。 歲、鎮二星退一等,熒惑全用之,在後退。又倍其差,後 留三之,皆滿百為度,以盈加縮減中積,又以前遲定 差盈加縮減,乃為留退定積。其前後退中星,則以差 縮加盈減。又以前遲定差盈加縮減,乃為退行定星。 凡諸變定星迭相減,為日度率。熒惑遲日盈六十、度 盈二十四者,所盈日度,加疾變日度為定率。太白退 日率百乘之,二百一十二除之,為留日。以減退日率 為定率。辰星退順日率一等,為留日,以減順日率為 定率,以日均度為平行,又與後變平行相減,為差;半 之,視後多少,以加減平行,為初、末日行分。以初日行 分乘其變小餘,萬而一,順減退加其變加時宿度,為 夜半宿度。又減日率一均差,為日差。視後多少,累損 益初日,為每日行分。因夜半宿度累加減之,得每日 所至五星差行。衰殺不倫,皆以《諸變類會》消息署之。 起二年頒用,至唐終。
景福崇元曆法
《景福崇元曆》演紀上元甲子,距景福元年壬子,歲積 五千三百九十四萬七千三百八算外。
《崇元》通法萬三千五百。
歲實,四百九十三萬八百一。
氣策十五,餘二千九百五十,秒一。
朔實:三十九萬八千六百六十三。
平會,二千九,餘七千一百六十三。
朢策:十四,餘萬三百三十一半。
弦策:七,餘五千一百六十五太。
朔虛分,六千三百三十七。
中盈分:五千九百、秒二。
歲餘,七萬八百一。
閏限三十八萬六千四百二十五、秒二十三。
《象位》六 象,統二千四。
候策:五,餘九百八十三,秒二十五。
秒母:七十二。
卦策:六,餘千一百八十,秒一。
秒母:六十。
土王策:三,餘五百九十,秒一。
秒母百二十。
辰數,五百六十二半。
刻法百三十五。
周天分:四百九十三萬九百六十一、秒二十四; 歲差百六十、秒二十四。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虛分千四百六十一,秒二十四。
約虛分:二千五百六十三、秒八十八。
除法:七千三百五。
秒母:一百。
二十四氣
中積自冬至,每氣以氣策及約餘累之。
氣節升降差, 盈縮分。
冬至升:七千七百四十, 盈初。
《小寒》升六千六十九, 盈七千七百四十。
大寒升:四千五百七十二,盈萬五千八百九。
立春升三千二百五十, 盈萬八千三百八十一。 《雨水》升千九百七十七, 盈二萬一千一百三十一。 《驚蟄》升六百六十, 盈二萬三千六百八。 《春分》降六百六十, 盈二萬四千二百六十八。 清明降千九百七十七, 盈二萬三千六百八; 《穀雨》降三千二百五十, 盈二萬一千六百三十一。 《立夏》降四千五百七十二,盈萬八千三百八十一。 《小滿》,降六千六十九, 盈萬三千八百九。
《芒種》降。七千七百四十。 盈:七千七百四十。
夏至降:七千七百四十, 縮初。
小暑降,六千六十九, 縮七千七百四十。
大暑,降,四千五百七十一,縮萬三千八百九。
立秋降三千二百五十, 縮萬八千三百八十一。 處暑降千九百七十七, 縮二萬一千六百三十一。 白露降六百六十, 縮二萬三千六百八。 秋分升六百六十, 縮二萬四千二百六十八。 寒露升千九百七十七, 縮二萬二千六百八。 霜降升二千二百五十, 縮二萬一千六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