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弦朢
加朔大餘七,小餘千五百七,小分一,小分滿四,從小 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命如前,上弦日也。又加得朢, 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後月朔也。
推閏術
以閏餘減章歲,餘滿閏法得一月,命以天正,算外,閏 所在也。閏有進退,以無中氣為正。
推二十四氣
置入上元年數,算外,以餘數乘之,滿紀法為積日,不 盡為小餘。六旬去積日,不盡為大餘。大餘命以甲子, 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氣
加大餘十五,小餘八千六百二十六,小分五,小分滿 六從小餘;滿紀法從大餘,命如前,次氣日也。
求土王用事
加冬至大餘二十七,小餘萬五千五百二十八,季月 土用事日也。又加大餘九十一,小餘萬二千二百七 十,次土用事日也。
推沒術
以九十乘冬至小餘,以減沒分,滿沒法為日,不盡為 日餘。命日以冬至,算外,沒日也。
求次沒
加日六十九,日餘三萬四千四百四十二,餘滿沒法 從日,次沒日也。日餘盡為滅。
推日所在度術
以紀法乘朔積日,為度實,周天去之,餘滿紀法為積 度,不盡為度餘,命以虛一次宿除之,算外,天正十一 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
求次月
大月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入虛去度分。
求行分
以小分法除度,餘所得為行分,不盡為小分。小分滿 法從行分,行分滿法從度。
求次日
加一度入虛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
推月所在度術
以朔小餘乘百二十四為度餘,又以朔小餘乘八百 六十為微分,微分滿月法從度,度餘滿紀法為度,以 減朔夜半日所在,則月所在度。
求次月
大月加度三十五,度餘三萬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 七萬七千九百六十七;小月加度二十二,度餘萬七 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萬三千七百三十六,入虛去 度也。
遲疾曆
月行度 損益率, 一日十四。〈行分十三〉 《益》七十。
二日十四。〈十一〉 《益》六十五, 三日十四。〈八〉 《益》五十七, 四日十四。〈四〉 《益》四十七, 五日十三。〈二十一〉 《益》三十四, 六日十三。〈十七〉 《益》二十一, 七日十三。〈十一〉 《益》六。
八日十三。〈五〉 《損》九,
九日十二。〈二十二〉 損:二十四, 十日,十二。〈十六〉 損:三十九, 十一日,十二。〈十一〉 損:五十二。 十二日,十二。〈八〉 損六十。
十三日「十二。」〈六〉 損:六十五, 十四日,十二。〈四〉 《損》:七十。
十五日「十二。」〈五〉 《益》:六十七, 十六日十二。〈七〉 《益》:六十二, 十七日十二。〈十〉 《益》:五十五, 十八日十二。〈十四〉 《益》:四十五, 十九日十二。〈十九〉 《益》三十二, 二十日十三 ;益十九, 二十一日十三。〈七〉 《益》四。
二十二日《十二》。〈十二〉 《損》:十一。
二十三日《十三》。〈十九〉 損:三十七, 二十四日,十四。〈一〉 損:三十九, 二十五日,十四。〈十六〉 損:五,十二, 二十六日,十四。〈十〉 損:六,十二, 二十七日,十四。〈十二〉 損:六十七, 二十八日,十四。〈十〉 損七十四 月行度。〈度數已載于前〉盈縮積分。
一日 盈初,
「二日 盈百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六, 三日 盈三百五十五萬七百六, 四日 盈五百五萬八千三百八, 五日 盈六百二十九萬七千八百五十七, 六日 盈七百二十萬二千六百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