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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率去歲積分,不盡為閏餘;滿宗法為閏日,不滿為餘。以閏日及餘減天正冬至大、小餘,為天正合朔大小餘。去命如前,即得合朔日辰大小餘。

求次朔朢中日:乾元謂之求弦朢經朔儀天謂之求次朔置朔中日,累加 弦策餘秒,即得弦、朢及次朔中日。

《乾元》以弦策加經朔大、小餘,即得次朔經。自以弦策及餘秒加經朔,得上弦;再加,得朢,三之,得下弦。

求《朢中月》:置朔中月,加半交,盈交正去之,餘為朢中 月。二曆不立此法

求《朔弦朢入氣》:「置朔、朢中日,各以盈縮準去,不盡者 為入氣日及分。」二曆不立此法

推沒日置有沒之氣小餘。其小餘七千八百一十六秒九以上者求之也返 減元法,餘以八因之,一千九十二,秒一十九半除,為 沒日。命起氣初,即得沒日辰。其秒不足者,退一分,加 二十四秒,然後除之。四分之三以上者,進。

《乾元》置有沒之氣小餘,在二千二百九十七半以上者,以十五乘之,用減四萬四千七百四十二半,餘以六百四十二半除,為沒日。《儀天》以秒母通常氣小餘及秒而從之,以減歲周,餘滿五千二百九十七為沒日。去命如前。

推滅日以冬至大小餘偏加朔日中為上位,有分為 下位,在四千六百九十五以下者,為有滅之分也。置 有滅之分,進位,以一千五百六十五除,為滅日。以滅 日加上位,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月內滅日。

《乾元》置有滅之,經朔小餘在一千二百八十以下者,以八因之,滿三百六十八除,為滅日。《儀天》經朔小餘在朔虛法以下者,三因進位,以朔虛分除,為滅日。

求發斂

候策:五,小餘七百二十八,秒二母二十四。

《乾元》候數五,小餘一百一十四、秒十二,秒母七十二。《儀天候率》五,小餘七百三十五、秒二十五,秒母三十六。

卦策:六,小餘八百七十四、秒六。

《乾元》卦位六,小餘二百五十七,秒母六十。《儀天》卦率,六,小餘八百八十三、秒二十。

土王策:十二,小餘一千七百四十八、秒一十二。

《乾元》策:三小餘一百二十八半,秒母一百一十。《儀天》土王率,三小餘四百四十,秒五,秒母同上。

辰數,八百三十三半。

《乾元》辰法:二百四十五辰率千五百二十。

刻法一百。

《乾元》一百四十七。《儀天》刻:三百。

求七十二候:各因諸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初候日也。 各以候策加之,得次候日;又加之,得末候日。二曆同法 求六十四卦:各置諸中氣大、小餘秒命之,即公卦用 事日;以卦策加之,得次卦用事日;又加之,得終卦用 事日。十有二節之初,皆諸候外卦用事日。二曆同法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大、小餘秒命之,即春木、夏火、 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加四季之節大、小餘 秒,命從甲子,算外,即其月土王用事日。

《乾元》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儀天》以土王率加四季大、小餘。

求二十四氣加時辰刻。乾元謂之長刻儀天謂之求時各置小餘,以 辰數除之為時數,不滿百收為刻分,命起子正,算外, 即所在。

《乾元》時數同,其不盡,以五因之,以刻法除為刻分。《儀天》以三因小餘,以辰率除之為時數;不盡者,滿刻率除為刻,餘為分。

《常氣》。月中節四正卦 初候、   中候:     「末候」: 《冬至》十一月中坎初六蚯蚓結,  麋角解,    水泉動, 小寒。十二月節坎九二「鴈北鄉,  鵲姑巢。」    雉始雊, 大寒。十二月中坎六三「雞始乳。」  「鷙鳥厲疾,   水澤腹堅」, 立春。正月節坎六四 「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   魚上冰。」 《雨水》。正月中坎九五 「獺祭魚。  鴻鴈來。」    草木萌動 驚蟄。二月節坎上六 《桃始華》,  《倉庚》鳴。    鷹化為鳩。 春分二月中震初九 《元鳥》至,  雷乃發聲,   始電 清明。三月節震六二 「桐始華,  田鼠化鴽。」   虹始見, 穀雨。三月中震六三 「萍始生,  鳴鳩拂羽。」   戴勝降桑, 《立夏》四月節震九四 螻蟈鳴,  蚯蚓出。    王瓜生, 小滿。四月中震六五 《苦菜秀  扉草死。    小暑至 芒種》。五月節震上六 螗螂生,  鵙始鳴,    反舌無聲。 《夏至》五月中離初九 「《鹿角解》,  蜩始鳴。」    半夏生, 小暑。六月節離六二 「《溫風至》,  蟋蟀居壁,   鷹乃學習。」 《大暑》。六月中離九三 「腐草為螢。」 「土潤溽暑。   大雨時行。」 立秋七月節離九四 涼風至,  白露降,    寒蟬鳴, 處暑。七月中離六五 「鷹乃祭鳥」, 「天地始肅,   禾乃登, 白露。」八月節離上九 「鴻鴈來,  元鳥歸,    群鳥養,羞」 《秋分》。八月中兌初九 「雷乃收聲, 蟄蟲坯戶。」   「水始涸, 寒露。」九月節兌九二 《鴻鴈》來賓。 雀入水為蛤《菊有黃華, 霜降》。九月中兌六三 「豺乃祭獸, 草木黃落,   蟄蟲咸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