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7 (1700-1725).djvu/21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二十三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

  宋五仁宗慶曆一則 英宗治平一則 明天曆法 神宗熙寧一則

曆法典第二十三卷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

宋五

仁宗慶曆元年冬十二月司天監上崇天萬年曆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英宗治平二年春三月頒明天曆

按《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按《律曆志》,《崇天曆》行之至 於嘉祐之末。英宗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監周琮及 司天冬官正王炳、丞王棟、主簿周應祥、周安世、馬傑、 靈臺郎楊得言作新曆,三年而成。琮言「舊曆氣節加 時,後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既 而司天中官正舒易簡與監生石道、李遘更陳家學。 於是詔翰林學士范鎮、諸王府侍講孫思恭、國子監 直講劉分賱考定是非。上推《尚書》「辰弗集於房」,與《春秋》 之日食參今曆之所候,而易簡、道遘等所學疏闊,不 可用《新書》為密。遂賜名《明天曆》,詔翰林學士王珪序 之,而琮亦為《義略》冠其首。今紀其曆法於後。

明天曆法

調日法:朔餘周天分斗分歲差日度母附

造曆之法,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法定然後度 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則曆可成矣。「日者,積餘成 之;度者,積分成之。」葢日月始離,初行生分,積分成日。 自《四分曆》洎,古之六曆,皆以九百四十為日法,率由 日行一度,經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是為周天。月 行十三度十九分之七,經二十九日有餘,與日相會, 是為朔策。史官當會集日月之行,以求合朔。自漢太 初至于今,冬至差十日。如劉歆《三統》,復強于古,故先 儒謂之最疏。後漢劉洪考驗四分,于天不合,乃減朔 餘,苟合時用。自是已降,率意加減,以造日法。宋世何 承天更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為強率,十七分之九 為弱率,於強弱之際以求日法。承天日法七百五十 二,得一十五強一弱。自後治曆者,莫不因《承天》法累 強弱之數,皆不悟日月有自然合會之數。今稍悟其 失,定新曆以三萬九千為日法,六百二十四萬為度 母,九千五百為斗分,二萬六百九十三為朔餘,可以 上稽于古,下驗于今。反覆推求,若應繩準。又以二百 三十萬一千為月行之餘。月行十三度之餘以一百六十萬 四百四十七為日行之餘。日行周天之餘乃會日月之行,以 盈不足平之,並盈不足,是為「《一朔》之法。」日法也名元法今乃 以大月乘不足之數,以小月乘盈行之分,平而並之, 是為「《一朔》之實。」周天分也以法約實,得日月相會之數;皆 以等數約之,悉得今有之數。盈為朔虛不足為朔餘又二法相 乘為本母,各母互乘以減周天,餘則歲差生焉。亦以 等數約之,即得歲差度母,周天實用之數。此之一法, 理極幽眇。所謂「反覆相求,潛遁相通」,數有冥符,法有 偶會,古曆家皆所未達。

以等數約之,得三萬九千為元法,九千五百為斗分,二萬六百九十三為朔餘,六百二十四萬為日度母,二十二億七千九百二十萬四百四十七為周天分,八萬四百四十七為歲差。

歲餘,九千五百。古曆日斗分

「古者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為斗分。 夫舉正于中,上稽往古,下驗當時,反覆參求,合符應 準,然後施行于百代,為不易之術。」自後治曆者,測今 冬至日晷,用校古法,過盈以萬為母,課諸氣分,率二 千五百以下、二千四百二十八已上,為中平之率。新 曆斗分九千五百,以萬平之,得二千四百二十五,半 「盈,得中平之數也。」而三萬九千年冬至小餘成九千 五百日,滿朔實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三年, 齊于日分,而氣朔相會。

歲周:一千四百二十四萬四千五百。以元法乘三百 六十五度,內斗分九千五百,得之,即為一歲之日分, 故曰「歲周。」

若以二十四均之,得一十五日,餘八千五百二十,秒一十五,為一氣之策也。

朔實: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九十三。本會日月之 行,以盈不足,平而得二萬六百九十三,是為朔餘。備在 調日法術中是則四象全策之餘也。今以元法乘四象全 策二十九,總而並之,是為一朔之實也。古曆以一百 萬平朔餘之分,得五十三萬六百以下、五百七十以 上,是為中平之率。《新曆》以一百萬平之,得五十三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