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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在日後,今在日前,太疾也。朏者,人君舒緩,臣下驕 盈,專權之象。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合朔則月與 日合,今在日後,太遲也。側匿者,人君嚴急,臣下危殆 恐懼之象。盈則進,縮則退。躔離九道,周合三旬,考其 變行,自有常數。」《傳》稱「人君有疾舒之變,未達月有遲 速之常也。」後漢劉洪粗通其旨,爾後治曆者多循舊 法,皆考遲疾之分,增損平會之朔,得月後定追及日 之際而生定朔焉。至于加時早晚,或速或遲,皆由轉 分強弱所致。舊曆課轉分,以九分之五為強率,一百 一分之五十六為弱率,乃於強弱之際而求秒焉。《新 曆》轉分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 百五十一。以一百萬平之,得二十七日五十五萬四 千六百二十六,最得中平之數。舊曆置日餘而求胐 朒之數,衰次不倫。今從其度,而遲疾有漸,月之課驗, 稍符天度。

轉《度母》。轉法會周附本以朔分並周天,是為《會周》。一朔之月常度 也各用本母去其朔差,為轉終。朔差乃終外之數也各以等數約之, 即得實用之數。乃以等數約本母,為轉度母。齊數也又 以等數約月分為轉法。亦名轉日法也以轉法約轉終,得轉 日及餘本曆創立此數,皆古曆所未有。

約得八千一百一十二萬為轉度母。二百九十八億八千二百二十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一為轉終分。三百二十億二千五百一十二萬九千二百五十一為會周。一十億八千四百四十七萬三千為轉法。二十一億四千二百八十八萬七千為朔差。

月離遲疾定差:《皇極》有加減限、朏朒積,《麟德》曰增減 率、遲疾積,《大衍》曰損益率、朏朒積,《崇天》亦曰損益率、 朏朒積。所謂「日不及平行則損之,過平行則益之,從 陽之義也;月不及平行則益之,過平行則損之」,御陰 之道也。陰陽相錯而以損益遲疾為名。新曆以一萬 四千八百一十九為遲疾之極,而得五度八分,其數 與「躔」相錯,可以知合食加時之早晚也。

進朔進朔之法,興于《麟德》,自後諸曆因而立法,互有 不同。假令仲夏月朔,月行極疾之時,合朔當于亥正, 若不進朔則晨,而月見東方;若從《大衍》當戌初進朔, 則朔日之夕,月生于西方。新曆察朔日之餘,驗月行 徐疾,變立法率,參驗加時常,視定朔小餘,秋分後四 分法之三已上者,進一日;春分後,定朔晨分差如春 分之日者,三約之,以減四分之二。定朔小餘如此數 已上者,亦進以來日為朔。俾循環合度,月不見于朔 晨;交會無差,明必藏于朔夕。加時在于午中,則晦日 之晨同,二日之夕,皆合月見。加時在于酉中,則晦日 之晨尚見,二日之夕未生;加時在于子中,則晦日之 晨不見,二日之夕以生。定晦朔,乃月見之晨夕可知; 課小餘,則加時之早晏無失,使坦然不惑,觸類而明 之。

消息數,因漏刻立名,義通晷景。《麟德曆差》曰:「屈伸率 天。」晝夜者,《易》進退之象也。冬至一陽爻生,而晷道漸 升,夜漏益減,象君子之道長,故曰息。夏至一陰爻生, 而晷道漸降,夜漏益增,象君子之道消,故曰消。表景 與陽為衝,從晦者也,故與夜漏長短。今以屈伸象太 陰之行,而刻差曰消息數。黃道去極,日行有南北,故 晷漏有長短。然景差徐疾不同者,句股使之然也。景 直晷中則差遲,與句股數齊則差急。隨北極高下,所 遇不同。其黃道去極度數,與日景漏刻、昏晚中星反 覆相求消息用率,步日景而稽黃道,因黃道而生漏 刻而正中星。四術旋相為中,以合九服之變。約而易 知,簡而易從。

六十四卦,十二月卦出于孟氏,七十二候原于《周書》。 後宋景業因劉洪傳卦,李淳風據舊曆元圖,皆未睹 陰陽之賾。至開元中,浮屠一行考揚子雲《太玄經》,錯 綜其數,《索隱》周公三統,紀正時訓,參其變通,著在爻 象,非深達《易》象,孰能造于此乎?今之所修,循一行舊 義,至于周策分率,隨數遷變。夫六十卦直常度全次 之交者,諸侯卦也。竟六日三千四百八十六秒,而大 夫受之,次九卿受之,次三公受之,次天子受之,五六 相錯,復協常月之次。凡九三應上九則天微然以靜; 六三應上六則地鬱然而定;九三應上六即溫;六三 應上九即寒。上爻陽者風,陰者雨,各視所直之爻,察 不刊之象,而知五等與君辟之得失「過與不及焉。」七 十二候,李業興以來迄于麟德,凡七家。曆,皆以雞始 乳為立春初候,東風解凍為次候,其餘以次承之。與 《周書》相校二十餘日,舛訛益甚,而一行改從古義,今 亦以《周書》為正。

岳臺日晷岳臺者,今京師岳臺坊地曰浚儀,近古候 景之所,《尚書·洛誥》稱「東土」是也。《禮·玉人職》:「土圭長尺 有五寸,以致日」,此即日有嘗數也。《司徒職》「以圭正日 晷」,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此即是地。土中致 日景,與土圭等。然表長八尺,見于周髀。夫天有常運, 地有常中,曆有正象,表有定數。言日至者,明其日至 此也;「景尺有五寸與圭等」者,是其景晷之真效。然夏